一、鉴定人证人需要回避吗
对于鉴定人员在何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回避措施,其实目前还是有比较明确而清晰的法律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及《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制度》第二条的规定,明确了以下四种情况鉴定人应该进行自我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证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一般如果出现了上面描述的四种情况,鉴定人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证人是否需要回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证人要回避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人
-
-
-
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需要回避。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
-
司法鉴定人回避的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司法鉴定人的回避规定是: 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司法鉴定人可自行提出回避; 三、委托人有权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