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选任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可以认定为过失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0:54:57 226 人看过

过失的选择应承担连带责任。合同中,人身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他是否有定作、指示或选择过失。定制、指示和选择错误可以由积极行为或消极行为组成。前者如命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后者如果承包事项明显侵犯他人权利,可能不指示预防措施。这就是定作人的错误。

债务加入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债权人表示愿意的情况下,第三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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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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