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内解除合同赔偿医疗费用怎么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照税后工资计算,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所以认为认为经济补偿金应当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
三、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如果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那么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那么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待通知金和赔偿可以同时享有。
-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能否解除医疗合同
136人看过
-
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解除,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207人看过
-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算,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489人看过
-
公司强制解除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367人看过
-
医疗费赔偿如何扣除医保?
160人看过
-
除了医疗费,还要赔偿什么费用
162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医疗期内的医疗期满被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2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需住院治疗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者,根据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
合同解除的赔偿怎么算医疗补偿金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2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到四十四条情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医疗补助金主要是针对劳动者因疾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除了支付解决的经济补偿金,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2、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5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
-
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有赔偿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
-
劳动者得了医疗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1、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行,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4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