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2:30:20 457 人看过

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说,在不动产上的权利第一次产生时进行的登记,其范围包括了以往不动产登记中的初始登记、设立登记与总登记。无论是不动产所有权的第一次产生,如合法建造完成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都应当办理的是首次登记房地产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通常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房屋所有权取得必须登记吗?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不一定必须登记。

比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都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要想对外转让,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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