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4:59 493 人看过

一、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么

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二、地役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地役权转让要登记。设定地役权应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首次登记,转让地役权应当持地役权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证实变更的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因此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所有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

2.地役权的客体通常是土地。我国的地役权客体不包括建筑物。当然并不一定是一块完整的土地,可以是一块土地中的一部分。

3.地役权是权利人为了对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惯常效用之上的便利而设定的用益物权,如从他人土地通行、引水、取材、限制他人在其土地上添建建筑物等。

4.地役权是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而设定的一方当事人使用对方当事人土地的权利。由于地役权的内容超出了需役地的正常利用价值,提高了需役地的效益,从而对供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出额外的限制,因此需要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两块土地的利用作出调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地役权为什么不得单独抵押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与其他财产权不同的是,地役权不得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分离单独存在。地役权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殴立的,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来说,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也就无从发挥作用。地役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物上权利或者物上负担,与土地使用权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应一并转让,否则受让的土地价值就会降低或者丧失。一、为什么地役权需要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
    2023-03-16
    153人看过
  • 地役权转让规定和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转让规定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所以,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从属性,有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的规定。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地役权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
    2024-01-29
    395人看过
  • 地役权受让人是否享有转让地役权
    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一般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必须随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随之发生转让,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如何登记地役权设立登记的流程:(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30
    302人看过
  • 单独处置土地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或者抵押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一、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也同时转让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抵押权同时转让,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而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之一,所以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给债权的受让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什么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
    2023-04-01
    46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可以转让
    律师解答:可以。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可以转让,但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1
    302人看过
  • 地役权转让要怎么做
    一、地役权转让要怎么做(一)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二)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三)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合理使用供役地。例如为耕作处于他人土地包围之中的自己的土地,而从他人土地上通行;为排灌自己土地的水,而从他人土地上引水通过。地役权人使用供役地时,应当选择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地点、路线和方法,尽量避免降低供役地效用。实施必要的附属行为。地役权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内为必要的附属行为。如为行使通行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上开辟道路。地役权人为附属行为,须为行使其权利所必需,否则不得实施。二、需役地部分转让涉及地役权的怎么处理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需役地以及
    2023-04-25
    430人看过
  • 地役权是否在土地转让后转让
    地役权是否在土地出让后转让地役权也将在土地出让后转让。地役权不能与地役权分开转让,必须与地役权使用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地役权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转让。地役权简介。(1)地役权设立方式:地役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2)地役权登记的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地役权期限: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4)土地所有人享有或者承担地役权的,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成立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续享有或者承担已成立的地役权。(5)地役权的效力。土地已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定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同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
    2023-05-02
    388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方式不得单独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一、农村宅基地转让手续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指的是转让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宅基地买卖有效吗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人们只能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所有权,所以无权进行处分。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只能在本村内流转,不得转让给外村,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把户口迁走,就不能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变成村集体的
    2023-03-19
    340人看过
  • 地役权还能单独抵押吗
    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地役权是主物权吗不是,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主物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2023-08-18
    417人看过
  • 已登记的地役权的可以单独申请登记吗
    地役权是不能单独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土地所有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的。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该经用益物权人同意,需役地或供役地所有权人不能设立地役权。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需役地或者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时,
    2023-06-15
    74人看过
  • 出让的土地能够单独转让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的使用者是可以单独转让出让的土地,但转让后的土地只能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有哪些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
    2023-06-18
    282人看过
  • 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按财税47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5%的征收率差额征税。一、物业管理费税率一般是多少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1、物业行业的管理收入增值税税率是6%适用于连续12个月取得物业管理收入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二、土地租赁收入怎么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三、
    2023-06-26
    459人看过
  •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的法律规定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所以,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从属性,有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的规定。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一、地役权其他规定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
    2023-02-24
    214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是否也一同转让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024-05-08
    24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转让或者抵押能否单独转让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和抵,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5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和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抵押的,地役权一并转让、抵押,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 民法典对地役权单独转让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03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 可以单独转让担保债权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31
      担保债权一般是不能单独转让的。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地役权可以单独办理抵押手续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