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优先债权受偿异议申请书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翟某飞。
被异议人: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对贵院对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执行分配方案重新分配。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翟某飞与被异议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0)皋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异议人应支付工程款738000元给异议人。在执行过程当中,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被异议人的厂房进行了拍卖,现实际变卖价为1154000元。因申请执行人较多,如皋市人民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得价款1154000元进行执行参与分配,于2016年3月2日向异议人送达了《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执行分配方案》,因异议人不服该分配方案,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特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重新制作分配方案。
第一,异议人认为分配方案中予以全额分配的数额有误,其中土地租金146334元、电费6589元、工人工资175190元不应计算在全额分配内优先受偿,异议人认为,贵院将土地租金、电费、工人工资进行全额分配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即使按照如皋市人民法院的全额分配方案,账面上拍卖款应剩余703820元,而不是贵院所称的666476元。而且对于案件执行费53292元、执行费用200元、电费6589元,贵院在优先分配时已经将这一部分费用予以全额扣除,不应在剩余的账面拍卖款中又重复扣除,再来确定可以用于分配的款项。
第三,计算异议人可以参与分配的债权总额时,没有将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作为执行标的,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第四,对异议人的建设工程款债权作为普通债权进行分配是法律适用错误。异议人认为,根据《民法典》28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粤高法执督字第45号《关于对人民法院调解书中未写明建设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以(2007)执他字第11号函答复:“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法定优先权,无需当事人另外予以明示”的规定,应对异议人的工程款在标的物变卖价款范围内进行优先受偿。再说,异议人的工程款大部分是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如果按照普通债权处理,可能因此使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始终不能解决,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致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翟xx
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
执行异议之诉与优先权
305人看过
-
优先受偿权如何申请执行
424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债权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
362人看过
-
债务纠纷银行优先受偿权吗
225人看过
-
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1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个人债权优先受偿吗
277人看过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
强制执行程序的债权是否优先于自然债权受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在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清偿债权的一般原则是遵守顺位清偿制度,即按照权利顺位在先、强制措施顺位在先的原则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具体地讲,优先清偿权利顺位在先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再清偿普通债权;在普通债权中,又优先清偿实施强制措施顺位在先的债权,再清偿实施强制措施顺位在后的债权。
-
查封被执行人有优先受偿权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2第一查封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支持首封债权人具有相对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按照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因此,首封债权人在众多债权人中,优先受偿无异议。
-
怎么成为优先债权人得到优先受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较特殊的是设定了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该债权以担保财产拍卖变现价值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参与分配。(暂时不讨论别除权,那个比较复杂) 然后剩余的没有设定财产担保的按照这个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职工欠款>欠缴税款>共益债务>普通债权 由此可见,设定了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
-
在执行款中有优先受偿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
-
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执行权冲突解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在诉讼实务中,出现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法院执行权的冲突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在抵押人负债较多的情况下,确实容易出现抵押物被多家法院查封的情况。一旦抵押物被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当事人诉请法院先查封后,就引发了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和法院执行权的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