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0:45:38 485 人看过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的成立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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