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包含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5:33:32 216 人看过

特殊侵权行为包含:

1、国家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危害极大的作业;

4、违反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定,污染环境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公共场所、道路或通道上挖坑、修理和安装底部设施等。没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措施对他人造成损害;

6、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和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和悬挂物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坏;

7、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特殊侵权行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当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处理。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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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5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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