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期限如何规定让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2 09:13:36 233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期限如何规定让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而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但义务人在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以内,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n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n(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n(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n(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n(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n(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n(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n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n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n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确保改制后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下,可以在章程中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以限制大股东的行为。2、公司法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等相对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规定的,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2023-07-02
    365人看过
  • 强制拆迁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遇到强行拆迁,可以采取民告官行政复议和打官司行政诉讼两种方式维权。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情的证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2、打官司。《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中就明确规定,群众不服决定,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强行拆迁怎么办首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
    2023-07-03
    341人看过
  • 担保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张因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50000元,小王为小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小张未能依约还款,银行起诉要求小张偿还贷款本息,小王承担连带责任获支持。经法院强制执行,小王履行了判决义务。之后小王将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张偿还其代付的款项57681元及利息。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小王的诉求。小王该如何维权?保证人的履行解除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清偿义务因保证人的清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消灭的,保证人可以在清偿范围内行使追索权。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案中,小王作为担保人,为小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偿还了贷款本金及利息,那么小王在追偿的时候自然可以要求小张返还这部分本金与利息。各种保证责任怎么承担?根据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
    2023-05-06
    76人看过
  • 纳税担保期限后如何强制执行
    纳税担保期限届满后,纳税人不缴纳税费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强制措施,清偿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一、企业怎样做好税收筹划在实践中,
    2023-03-03
    244人看过
  • 执行强制的流程及时间限制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你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
    2023-07-12
    338人看过
  • 怎样申请个人强制执行以保护权益
    一、怎样申请个人强制执行以保护权益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3-10-11
    118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护法如何执行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制定妇女保护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执行,国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因此,妇女权益保障需要政府来保障执行。
    2023-04-26
    432人看过
  • 如何在仲裁得到合法权益保护
    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协议中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没有写明的应达成仲裁补充协议。鉴于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性较小,涉外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订明仲裁条款。作为中方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尽量选择在本国或本地的仲裁委员会。这样不但联系方便,而且对仲裁适用程序、适用法律等一般了解多一些,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当研究了解仲裁法律知识,熟知仲裁的各项程序以及适用的法律,以便及时充分地做好准备,争取仲裁的主动权。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充分举证;《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就是说,举证的义务在当事人,仲裁庭只有在认为有必要时才自行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主张举证,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2023-04-27
    222人看过
  • 如何在哺乳期公司强制加班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哺乳期内,公司安排加班的,可以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改正,用人单位实在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哺乳期公司安排上夜班违法吗哺乳期公司安排上夜班违法。女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维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
    2023-07-12
    336人看过
  •  民事起诉时法院强制执行规定如何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义务人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义务人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拒 绝 履 行 民 事 判 决 , 会 承 担 哪 些 法
    2023-09-13
    216人看过
  • 如何让被害人权益得到保护,当检察院不批捕?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维权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一、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批捕是否还公诉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检察院不批捕可能会被起诉,检察院如果不批捕只能说明没有批捕的必要
    2023-07-06
    1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限到了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可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一、恢复执行需要重新立案吗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形。二、判决书的时效是多久一直有效。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2023-06-21
    234人看过
  • 债务拖欠,如何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债务人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胜诉之后,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当事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当事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如何对待别人欠钱不还欠钱不还,用以下方式要求还款:1、协商:当事人可以再次自行协商要求还款。2、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3、仲裁。如果欠条约定了可以仲裁的,根据仲裁条款进行仲裁。4、诉讼: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欠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
    2023-07-13
    384人看过
  • 强制执行股权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保护?
    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第55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也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无论公司法本身还是司法
    2023-06-09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规定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
    • 纳税担保期限后如何强制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纳税担保期限届满后,纳税人不缴纳税费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强制措施,清偿税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
    • 新环保法行政强制执行权如何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9
      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中没有关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规定,所以,目前环保局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如果违法行为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环保局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有效材料。
    •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是否采取强制执行公证形式, 是否有强制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于是采取变通的方式。“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已成为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一种信托融资方式。融资方有利用自有股权进行融资的需求,即将对应股权的收益权作为标的转让给信托公司,从而恢复股权的原始形态,双方约定该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同时,若A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回购和付款义务,到期后融资方再以融资数额加上融资利息作为回购价款回购股权收益权,融资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将其名下的股权直接过户到信托公司
    • 强制执行中能否债权转让?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