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08年10月1日,王-成(化名)经王-强(化名)、李-平(化名)担保,在信用社贷款3万元,借款合同主要内容为:约定贷款金额3万元,并约定了年利率和贷款期限;王-强和李-平作为保证人对贷款本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约定如王-成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罚息。合同签订后,信用社按约定支付给王-成现金3万元。但此后不久,王-成因疾病突然死亡,王-强、李-平及王-成的继承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遂将王-强、李-平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和罚息。庭审中,王-强及李-平认为,王-成已经死亡,自己作为保证人的责任就不存在了,没有义务代替王-成还钱。
[法院认为]
本案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主债务人王-成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没有履行义务,且本案没有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故二被告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债权人的要求下承担还款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二被告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对主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王-强、李-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属于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形。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债权人既可以单独起诉借款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还可以将借款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诉讼。
据此,本案被告起诉二担保人的行为应当得到支持。
而所谓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主要指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保证合同自然无效,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两种情况都是在有主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保证合同是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在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同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而本案作为债务人的薛-辉系疾病突发身亡,并没有欺骗保证人的意思,因此该案也不存在免除保证人责任的情形。
综上,王-成死亡后,债权人一方面可以要求王-成的继承人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也可选择向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追要借款。当然,法律也赋予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还款义务后,有再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法官回应]
保证人在债务人死亡后,没有责任免除的情况,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人死亡后借条应该由谁负责
391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该由谁负责?
164人看过
-
多人饮酒死亡,谁该赔偿?
391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后,谁应该还我钱?
333人看过
-
房贷贷款人死亡贷款由谁偿还
466人看过
-
喝酒后有意外死亡应该由谁赔偿?
346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老公意外死亡应该由谁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老公意外死亡,如果老公生前投保的意外保险有指定受益人的,赔偿给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是受益人是他自己的,那么赔偿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
-
欠债人死亡欠款应该由谁偿还,有哪些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1欠债人死亡的,欠款应当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同桌喝酒有人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