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20:48 408 人看过

一、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投资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含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核准。中方投资额在

3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报商务部核准。

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在境外投资举办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中央企业总部经报商务部核准。

二、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申报程序:

(一)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地方主管部门收到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申请后,应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同意后核准。

(二)须商务部核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同意后,报商务部。

(三)地方主管部门核准或上报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应会签地方经贸主管部门。地方经贸主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

(四)需从境内购汇和汇出外汇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在报地方主管部门前,应由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由投资主体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办理。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主体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初审后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

三、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核重点各级主管部门在核准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时,审核的主要材料包括: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基本情况(特别是投资主体资质和带动产品出口的情况),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合同、章程,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外汇局关于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不再审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是商务部统一印制、证明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经国家对外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法律文件。地方主管部门在核准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后,须填写《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登记备案表》(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连同核准文件、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及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报商务部登记备案并领取批准证书。待网上发证条件成熟后,批准证书由地方主管部门代发。投资主体取得批准证书后,应按规定于6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凭批准证书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办理购汇和汇出资金手续。

五、投资主体投资于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应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自有外汇资金不足的,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或通过购汇解决。

六、未经商务部许可,地方主管部门不得将境外加工贸易审批权限向下一级单位下放。

七、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为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增强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对收汇单位贸易外汇实行分类管理。二、外汇局按年度对收汇单位进行考核,收汇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结汇“关注企业”名单:(一)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总额相差10%(含10%)以上的;(二)一年内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的;(三)根据信用记录、开业期限等,外汇局认为应列入“关注企业”名单的。三、对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在生产、经营和资金结算方面有特殊需要的收汇单位,以及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差额不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收汇单位,经外汇局审核后,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标准。四、取消贸易项下外汇收汇与
    2023-06-05
    432人看过
  • 商务部:将继续简化境外投资行政许可程序
    据某新闻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对于意见的重要意义和贯彻落实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X做出了解读。商务部将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姚X:首先是搭建贸易促进平台。包括将文化贸易作为京交会的重要展示、洽谈,积极参与主办深圳文博会,进一步扩大文化出口规模。二是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共有366家企业、123个项目已通过公示,将于近期公布。此外,商务部将积极会同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此外,文化领域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也在不断出现。在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的层面,未来商务部还有哪些政策出台?姚X: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境外投资行政许可程序;支持文化领域境外投资,继续利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为包括文化
    2023-06-06
    397人看过
  • 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外汇局再出招稳外贸
    为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底再次下发通知,宣布进一步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今年以来外汇局第三次对企业的贸易信贷登记进行完善和改进。通知自9月1日起实施。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与管理,防范外债支付风险,去年7月,外汇局决定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外汇局最新通知明确,简化预付货款注销手续,取消企业注销申请与外汇局确认注销申请环节。不过,为了防止虚假进口报关单,外汇局分支机构被要求对企业预付货款注销时填报的进口报关单等信息进行事后抽查。如发现利用虚假进口报关单或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注销的企业,应按照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通知同时明确,外汇局根据当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因素,将系统中进行预付货款登记的企业的基础比例设定为30%;另外,企业在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等值50000美元(含)以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不纳
    2023-06-12
    44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点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外汇账户管理,规范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方便企业正常开展业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账户,是指企业在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开立的“基本外汇账户”和“专门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外汇账户,是指经常项目收入用于经常项目和核定资本项目支出的账户;外汇专用账户,是指有特定收支范围的账户,包括境内金融机构的资本项目、外债及转贷专用账户、还本付息账户和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是企业外汇账户的管理机构。第二章开户第六条企业凭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及有关材料在注册银行开立外汇账户;不同类型的外汇账户可以开立不同币种的子账户。第七条企
    2023-05-07
    246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目录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促进了全国工商税收的增长来源:商务部1993年以来,以外商投资税收为主的涉外税收增长较快,其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的比重连年上升。1993-2002年,涉外税收总额年均增长39.8%;占全国工商税收比重由1992年的4.25%上升到2002年的20.52%,成为促进全国工商税收总额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
    2023-07-03
    308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关于从严审批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关于从严审批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通知发布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发布文号:近年来申请利用外资举办旧轮胎翻新项目的企业日趋增多,要求批准进口旧轮胎的数量也较大。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全国计划内定点轮胎翻新企业有515个,年翻胎能力已达574多万条,一九八六年翻胎约210万条,翻胎生产能力只利用了37%。目前国内新胎年产量已达1762万套,而实际需要仅1500万套左右,产大于销。鉴于上述情况,请各部门严格掌握,除翻新后的轮胎全部出口的企业外,今后一般不再批准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翻胎企业,也不再批准现有的合营企业扩大翻胎生产规模,增加翻胎能力。如确属技术改造项目,需报经贸部商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审批。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资局一九八七年四月七日
    2023-06-05
    193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收购境内土地使用权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上海汇发[20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合法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之前,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预付款属于土地保证金,为确保土地保证金的正确使用以及外资外汇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外商土地保证金的汇入、使用、验资、划转、汇出等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合法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之前,如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保证金,应向外汇局申请开立临时土地保证金帐户,用于保存外国投资者为支付土地保证金汇入的外汇资金,外国投资者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土地保证金应从该帐户结汇支付。二、临时土地保证金帐户期限为六个月,期满如需延期,应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根据帐户使用情况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情况审查是否准予帐户延期,如果帐户存在违规使用情况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已不被获准,应要求企业关闭该临时保证金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贸易信贷外汇收付限额实行余额管理的通知》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昨日发出通知,将对贸易信贷应收(付)外汇金额统一实施余额管理,企业贸易信用的应收、应付外汇金额,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情况、企业的预收、预付、递延收汇或递延付汇登记情况以及贸易信用的控制比例确定。在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提款登记的预付款、延期付款和预付款不足30000美元(含30000美元)的,不计入控制比例限额。递延托收暂不纳入控制比例限额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自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出台以来,由于国际收支状况的快速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多次发出调整政策的通知,这给银行和企业的运营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交易成本。建议在制定此类政策时增加政策灵活性贸易信贷控制比率由基本比率和调整比率组成。根据通知,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30%,预付款的基本比例设定为10%。调整比例由国家外汇管理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4年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4]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即将开展,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外汇年检中的执业行为,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参检率,全面监测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整体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财外字[1998]60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外汇内容表的通知》(汇发[2002]124号)的有关规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必须填写并随报告出具外汇收支情况表。同时,在审计报告中以文字说明被审查企业在外汇收支方面是否遵守外汇管理规定,且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该项审查内容转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二、各分局
    2023-06-09
    252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修改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撤销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什么撤销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需要提出申请,然后就是由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审查通过的情况之下,就可以作出撤销决定。一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也就是说原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准予从事某种活动,后来通过修改,对这种行为加以禁止。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对原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颁发行政许可的条件进行了改变,提高了准入的门槛,或者对许可范围进行了调整。被许可人必须满足新的许可条件或者对其从事活动的范围作一定的限制,因而对已颁
    2023-07-18
    79人看过
  • 国家工商总局简化外资企业登记程序又出新举措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新措施,简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我国的登记程序。从3月1号起,国家工商总局将204家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授权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这是我国首次将大批外资机构授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今后这些企业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省级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而不再需要到总局办理,具体办法可登陆中国外资登记网查询。中国外资登记网网址http://wzj.saic.gov.cn。据了解,这是我国今年简化外资登记程序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还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措施简化外资企业在我国的登记程序。
    2023-06-06
    64人看过
  •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什么?
    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什么?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条件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公司发行的债券累计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的
    2023-04-13
    230人看过
  • “国安部门”审批山西外资项目
    《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今年起实施,5月6日,记者随市人大领导检查该条例的执法情况时获悉,重要国家机关、重点科研单位、国际机场、车站、海关、境外投资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批。目前,已有4家境外单位被要求重新选址。4境外单位重新选址我省地处北京西侧,是境外谍报机关重点关注的省份。而这些谍报机关,常以投资办企业、设立办事机构,购置、租赁房产等合法身份为掩护,在重要机关和核心部门周边,布建情报据点和观察哨所,搜集、窃取国家机密。为此,我省出台《条例》加强管理。目前,《条例》规定的审批事项、权限及人员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窗口。今年1月份至4月份,我市接办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69件。其中,4家境外单位被要求重新选址,包括两家美国常驻代表机构,一家日本咨询公司,一家台湾独资企业,这4家单位的共同特点,是把办公地址或厂房选在党政军机关、军事科研院所内或旁边。四类项目需
    2023-06-06
    341人看过
  • 中国银行外汇贷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端正外汇贷款业务的指导思想,改进和完善外汇贷款项目的审批工作,加强贷款项目的管理,提高外汇贷款业务工作水平,根据《短期外汇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一、外汇贷款发放的原则外汇贷款业务的指导思想是按政策按计划,合理运用外汇资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重点支持出口创汇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增加出口创汇,为四化建设服务。外汇贷款的发放,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贷款的发放要按政策和有关规定办事,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支持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加快我国四化建设。(二)加强宏观控制。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信贷计划,加强计划观念和计划管理,提高执行信贷计划的自觉性,严禁超计划发放贷款。(三)坚持出口创汇的方向。贷款的发放必须重点用于出口创汇的技术改造项目,并不断提高出口创汇和技术改造贷款的比重。严格控制非出口创汇项目
    2023-05-03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哪些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下列程序: 1.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2.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中方投资者或有资格的代理机构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 3.外资企业(通常称外商独资企业)项目立项和企业设立。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或改制。 5.外商投资性公司的设立。
    • 国家商务部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企业顺应国内外形势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带动了相关产品、技术的出口,推动了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有力推进了“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了我国与相关国家的互利合作。但同时,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非理性对外投资快速增长,对我国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
    • 国家对境外电视节目的审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按照《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 (一) 审批体制 1、 审批机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
    • 境外机构境内投资商务部审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 简化外资企业审批管理流程是如何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