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程序和管辖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7 16:40:28 375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诉讼离婚程序的步骤和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诉讼离婚程序包括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被告作出书面答辩等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及分工

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及分工是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各个岗位的分工。首先,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判。同时,可以设合议庭,由一名或多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判。此外,还应当设立书记员,负责记录案件审理过程、整理材料等工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此外,法院还会进行调解,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家庭和睦。

总之,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及分工是保障离婚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重要环节。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各个岗位的分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进行。

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及分工是保障离婚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各个岗位的分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如何选择管辖法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
    2023-08-04
    69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提起离婚诉讼还需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qot;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qot;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怎么解决离婚诉讼管辖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2023-08-04
    422人看过
  • 军队中的离婚程序和管辖问题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军人诉讼离婚法院管辖: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军人诉讼离婚的相关知识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
    2023-07-22
    273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问题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起诉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审核、立案,立案后,法院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离婚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
    2023-07-11
    385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离婚律师费有双方给付。至于财产保全问题请咨询相关的婚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律师。
    2023-06-04
    67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问题
    1、一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2、双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3、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4、双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5、双方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3-04-2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7
      异地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1-24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27
      提起离婚诉讼还需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   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 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和管辖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3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