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5:20:13 478 人看过

一、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是什么意思?

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含义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认定标准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重婚者之所以采取公开化的重婚方式,其原因无外有下列两种:1、原配偶(无过错方)不愿意与其离婚,第三者强烈要求组成家庭,有过错方愿意或坚持与第三者组成家庭。2、原配偶因年纪大没有子女或没有儿子,为了传宗接代,允许甚至帮助过错方实施重婚行为。对于上述这两种重婚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之请时,应当区别对待。

对第一种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

笔者认为,确定其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其理由是,离婚时,有过错方即重婚者无论怎样的过错,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另外,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至于因第二种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无过错方在重婚者实施重婚行为开始时是给予支持的,感情伤害不明显、不剧烈,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额方面可酌情减少,但可在物质损害赔偿额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

2、关于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不象重婚者那样采取直接公开的形式,但它对无过错方的伤害往往也是巨大的。因此,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但对于因与他人同居所承担的过错责任的赔偿数额,笔者认为,无论是物质损害赔偿份额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份额都不应低于重婚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额。因为重婚行为和非法同居行为都是属于同一性质即因一方同其他人产生两性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与伤害。因此,法院在确定其赔偿额时不应有轻重之分,除非有其他法定例外的情形与事实。

3、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如前所述,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但应当注意,肉体上的损害结果并非都能导致精神上的损害结果之发生。如无过错方把过错方打成轻伤或重伤,其肉体上的所遭到的致害并非就能导致无过错方出现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等情形,因此,法院在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时可根据肉体上的损害程度与结果,参照精神损害的赔偿因素确定方法来确

定其应得的数额。但如果两者的损害是同时发生,如无过错方被打伤重并导致精神失常的,则就应根据上述赔偿额比例的方法来确定其整个损害赔偿额。

4、关于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问题。

上面谈到,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虐待是家庭暴力的持续性、经常性的表现形式。因此,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否则就不能体现出两者的本质之区别。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理由很简单,因为一次的伤害就已远远超出其长期性伤害程度。因此,确定虐待损害赔偿额时不能机械确定和适用。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据我所知,目前能够支持的都比较少,一般不会超过一万元。我所在的山东济南一般也就能支持2000-5000元。

离婚时由于其中一方的过错过失导致的,无过错方可以申请分割到更多的财产或者是得到一定的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过错离婚的判断时,是需要无过错一方举证出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有过错,法院会进行材料的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过错离婚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什么意思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其核心在于“占补平衡”的原则,即当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时,占用者需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在不具备开垦条件时,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以确保耕地的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这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旨在保护国家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内容有哪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1.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了任何建设占用耕地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开垦责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承担。2.省级人民政府职责:省级人民政府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制定耕地开垦计划、对建设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的开垦耕地活动进行监督,并组织开垦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顺利实施。3.补充耕地方案的编制与审核:补充耕地方案的编制通常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内容详尽且需以表格形式填写,以便于审核。
    2024-07-27
    86人看过
  • 715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715工作制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指早上9点半上班、晚上12点半下班,总计工作15个小时,并且一周工作7天的工作制度。一、国家规定一个月出勤多少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1、首先如果您公司有经劳动局审批的综合工时工作制,以年为周期,那么只要在年度周期内工作时间250天,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公司就是不违法的,但超过250天以外的工作时间应该按150%计算加班。2、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应该
    2023-02-08
    391人看过
  • 过度防卫的意思是什么
    过度防卫是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过度防卫不是具体的独立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什么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规定过度防卫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防卫过当构成什么犯罪就认定什么犯罪。过度防卫行为时当综合考虑的情况有哪些过度防卫行为时当综合考虑的情况有:1、防卫行为的起因;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3、防卫过当明显超过限度和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4、辩护人的主观犯罪形式和当时的情况;5、防卫过当的原因。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应当正确适用刑法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
    2023-07-07
    193人看过
  • 执法过度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执法过度就是执法人员,一般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超出法律法规要求的执法限度,执法人员做出了法律法规授予其权力以外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会导致行政相对人权利受损。准确的说,即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超出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是一种越权行为。《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2024-05-04
    422人看过
  • 什么是离婚补偿制度
    一、什么是离婚补偿制度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1、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等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法律上认为过分、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抚恤性赔偿。2、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1)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023-05-01
    436人看过
  • 离婚赔偿和过错方的认错态度有关系吗
    从法律规定上讲,无直接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判具体案件时,可能会依据过错方的认错态度以及经济能力综合判定过错方的赔偿数额。一、过错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如果无过错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双方难以继续生活在一起的,感情已经破裂,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但是首先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其次、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赔偿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和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二、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受害方的损害予以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
    2023-04-06
    230人看过
  • 第三人的过错是什么意思
    一、第三人的过错是什么意思所谓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具有的主观过错。(一)第三人过错需要注意哪些内容1、第三人过错主体是第三人;2、第三人与当事人没有过错联系,即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3、第三人过错是免除或者减轻加害人责任的依据,或者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依据。(二)第三人过错有哪些类型1、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第三人过错不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过错时减轻被告相关责任的事由。二、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是怎样的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一)不真正连带责任: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2023-06-26
    4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过错赔偿的意思
    交通事故中的无过错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论机动车驾驶人有无过错,保险公司都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过错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过错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2023-07-22
    165人看过
  • 要求离婚时民事过错赔偿
    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行为人有过错;2、有损害事实;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一、老婆出轨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吗老婆出轨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者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人同居或者与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者行为的照片;4、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精神损害行为只
    2023-03-05
    105人看过
  • 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典型与极致。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它在债务人经营发生困难和最终清盘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给债务人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二、特点较之破产清算制度与破产和解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重整申请人的范围更为广泛,扩展至债务人的股东。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023-04-29
    245人看过
  • 现代企业制度意思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投资的全部法人产权。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依法以全部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代企业根据市场要求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适者生存的原则。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如下:1.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产权具有排他性,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产权的这种功能是维护社会的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法权支柱和基础。2.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具有可让渡性和可分性。任何一项交易活动实质上就是不同产权之间的交易,明确界定的产权可以提供一种对经济行为的规范或约束。3.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供制度基础。产权强调的是规则或行为规范,它规定了财产的存在及其使用过程中不同权利主体的行为权利界限和约束关系
    2023-07-21
    484人看过
  • 两审终审制度是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案件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肯定是有很多的制度的,其中就有两审终结制度。两审终结制度的意思就是说比如一个案件发生之后,经过了两个等级的法院进行审理的话是可以进行案件的终结的。那么两审终结制度的意思是什么。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中外法制历史上,都曾出现过各不相同的审级制度。中国建国初期曾实行三级三审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实施后改为四级两审制,即两审终审制。中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上都为地方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基本概述《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
    2023-06-03
    289人看过
  • 或裁或审制度是什么意思
    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是指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时,在仲裁与审判中只能二者取其一的制度。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由于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信守协议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质性答辩之前,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该争议仍应由仲裁解决。当然,如果当事人首次开庭前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那么就表示当事人已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就可以继续审理。
    2023-05-01
    372人看过
  • 国外假释制度是什么意思?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一、假释的条件: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
    2023-03-24
    43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过错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7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配偶一方不法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享有的合法权益,其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对此所受到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方则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的民事责任。上述“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
    • 目前过错赔偿制度相关制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赔偿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有什么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9
      离婚赔偿有两种:一种是精神损害赔偿,一种是物质赔偿。 有过错的一方给另一方带来精神或物质的伤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另一方离婚赔偿条件,有过错一方是需要赔偿的。 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
    • 过错离婚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6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具体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修订后的新《》对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赔偿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配偶一方有重婚行为,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必须有损害事实。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配偶另一方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受到损害。如过错配偶方有通奸、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另一方肉体上、精神上受到损害的。 3、配偶一方主观上有过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