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和承包方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0:35:26 430 人看过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是指什么

发包方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工程施工发包资格的人,俗称建设单位、项目老板等。

承包方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相关施工工程承包资格的人,俗称工地施工人、承包责任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发包方有什么职责

1.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并接受施工;

2.发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未验收的施工项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未接受检查的施工项目,擅自使用,并对其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造成施工停工、缓工的,发包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调运机械设备、材料、构件等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成本,予以补偿;

4.因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导致勘察设计工作返工、停工、更改设计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勘察设计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加收相应的加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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