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订与定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8:20:41 154 人看过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一、签订和签定的区别

签订和签定在生活中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一般生活中的签订和签定只是汉字表现形式的不同,用哪一个都不会影响理解,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签订才是更加专业严谨的用法。如果是在法律用语中,使用签订才是正确的,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误用签订、签定这些同音字,可能会影响法律效果。但是真实的情况,也不只是通过文字来反映。

二、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被骗罪与失职罪区别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骗,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构成犯罪。2.区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两种犯罪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后者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中国刑法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既遂怎么量刑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既遂的量刑如下: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023-03-30
    383人看过
  • 订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区别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订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
    2023-08-05
    219人看过
  • 合同签署和签订的区别解析
    1、概念不同:签署指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2、使用的场合不同:签署指在某些正式文件、某些条约或者是某些凭证等上面进行签字。另外签署不一定需要在文件上签字,也可以是盖章等形式。签属是已经定案的,签署了的协议,已经生效的协议。签订是大家只是初步订下来的协议,还没有最终定案的协议。3、法律效力不同:在合同上签字的时间、地点为合同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不一定与合同生效时间一致。而签署的合同一般署名时即生效。合同转让和合同变更有什么区别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相当于债权债务的转让。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
    2023-07-06
    230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
    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
    2023-06-02
    86人看过
  • 入职签订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受遣人为派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派遣人对受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务派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
    2024-05-05
    129人看过
  •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一、收据订金和合同定金不一样可以退吗合同是定金,收据是订金,可以退。但一切以合同为标准,因此退还的可能性不大。收据是不履行合同的一种约定,如果合同不生效,则按收据为准。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
    2023-04-01
    424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与签订时间有区别吗
    合同签订,指的是当事人各方订立合同并对合同认可签字。合同生效,指的是订立合同的生效日期。其中生效日期分为两种情况:(1)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2)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合同在某一个时间生效,也就是合同指定生效日期。劳务合同签订时间劳动者在开始上班之后或者发生劳务派遣关系的时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及时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23-08-04
    228人看过
  • 签订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一、签订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合同上盖公章和盖合同专用章,是不一样的。公章和合同章虽然都是在订立合同时使用,但是公章能表明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可以单独用来订立合同,而合同章一般需要和公章共同使用。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2.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3.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二、合同章有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如果双方意思协商一致,认可签订合同盖公章有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
    2023-08-29
    345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的区别
    签约时的所在地是指双方签订合同时候,双方在签约的地方。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时候的所在地。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实施的所在地来履行这合同,也可以不是,可以是其他所在地来实行这合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履行地是合同约定的,这是合同已经成立后,双方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行为。而合同签约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地方,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尚未成立。区分了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约地的概念。就知道了合同履行地与合同签约地区别是什么。区分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约地的作用在于,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有些人在签约地的时候,误以为签约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另外,在出现合同纠纷起诉的时候,签约地和履行地的不同,会导致管辖法院的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一、买卖合同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吗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如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
    2023-04-04
    494人看过
  • (2) 签订合同与合同签订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签订合同要件包括哪些,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如通过代理人订约),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合同订立是双方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订立合同。(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
    2023-07-07
    371人看过
  •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有哪些,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与签定的区别"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一般合同会约定合同在支付定金后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给乙方后,双方就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乙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总的说来,“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
    2023-06-01
    467人看过
  • 订做购买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一、订做购买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其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全部由承揽人提供,定作人所付报酬包括加工费和原材料费。二、买卖合同公证有法侓效力吗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效的。通过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签订的文本进行公证,仅是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方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将来就合同真实性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的话,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当然,很多情况下,公证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房屋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赠与人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据此,如果当事人之间赠与房屋
    2023-05-06
    384人看过
  • 合同无效与订立有效的区别
    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有:不成立是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无效是合同在内容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无效合同不仅产生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责任)而且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一、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对?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
    2023-06-24
    400人看过
  • 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有:1.订约主体适格。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不违反法律。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3.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
    2023-05-06
    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定的定与订的区别签合同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0
      律师解答 签合同时定与订的区别: 1、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2、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
    • 合同谈判与合同执行签订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
    • 怎么区别签订与签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而,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一般合同会约定合同在支付后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给乙方后,双方就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乙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签订”一词,注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所签订的不同合同类型的区别及利与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
      1、经济补偿只是按工作的年限计算,与所签订的什么性质的劳动合同有关系吗?如果有关系,那不同合同类型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只按工作年限计算,与所签合同的性质没有关系。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公司来说各有什么利弊?:对劳动者来说:利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保证劳动者长期、稳定的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安心工作,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弊很少,如果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于用人单位
    • 签订与签订的区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1法律角度上,应该是“签订”合同,而不是“签定”合同。 2“签订”只表示双方事先有所约定,并不管约定能否保证确定不变,强调的是过程;“签定”表示事情已经确定下来了,不会轻易更改,侧重的是结果。 3从词语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 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用“签订”或“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