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
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我国法律规定,在订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的时候,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订立的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2.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3.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
4.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
5.公证遗嘱,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
二、遗嘱见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遗嘱见证人需要如下条件:
1.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不得是所立遗嘱之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不得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公证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哪个效力大
公证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的效力是最后一份遗嘱效力大于公证遗嘱。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n(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n(二)继承人、受遗赠人;\n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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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遗嘱见证要在现场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0对于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等见证是需要见证人在当场进行见证的,如果只有一个那么遗嘱都是无效的,但如果是自书遗嘱或者是公证遗嘱的情况是不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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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需要子女到场见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91、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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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河南在线咨询 2021-01-20。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于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特指实际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呢?还是泛指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的所有顺序法定继承人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作者认为,对于见证人的限制应当包括所有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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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