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或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等情节的,经当事人报案,应予以立案调查。
一、国家工作人员破坏选举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工会选举达到应到会人数多少以上有效
工会选举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形,是有效的。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
工会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三、非本地户口是否可以参与投票选举人大代表
非本地户口可以参与投票选举人大代表,可以在常住地或者社区进行登记投票。
户籍地和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的公民可以参加居住地(常住地)的选举,也可以参加户籍地的选举,只能参加一地的选举,不能同时参加两地的选举。零散的家庭户公民参加居住地的选举,必须到户籍地开具证明才可以登记选民,参加选举,工厂的工人,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所在地(居住地)。
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在居住地参选。在选举地居住一年以上,如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登记。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
破坏选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
137人看过
-
破坏选举是罪,那么,控制选举是什么
490人看过
-
中国刑法破坏选举罪怎么立案?
195人看过
-
破坏选举秩序与破坏选举罪有什么区别
450人看过
-
2018年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相关规定与解释
323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破坏选举罪
311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涉嫌破坏选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选举罪量刑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选举不能正常进行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发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4、集体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无法进行选举。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
为什么破坏选举罪达到什么标准要立案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
-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如何认定破坏选举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7破坏选举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修订)》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规定:第五十七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
-
2018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最新公布了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22018年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 1、因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法正常进行选举的; 2、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选举结果或者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或者非法选举有效的; 3、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
-
什么标准下破坏选举罪才立案,该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30犯罪嫌疑人用威胁、行贿等手段造成选举工作没有办法正常进行或者造成选举的结果不真实,嫌疑人采用暴力方式破坏选举设备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伪造选举文件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的秩序的,公安机关都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