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财产对外债务承担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41:27 132 人看过

(一)对外债务承担规则的不同学说

1、无限责任说

该说认为,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负有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进行清偿的责任。该说的立足点在于,合伙企业是基于人合性因素而形成的人和财产的集合,合伙企业并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全体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每一个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所为的行为也是全体合伙人的行为,每一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取得利益就是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所以相应地,每一个合伙人因为经营不善而给合伙企业带来的亏损,也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根据无限责任承担的不同形式,该说又可以分为连带主义、分担主义、联合分担主义、并存主义。其中,连带主义是指将合伙债务视为合伙人的共同债务,各合伙人以合伙财产承担共同债务,还连带地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德国民法典》采取了此种立法模式。分担主义是指将合伙债务视为合伙人个人债务,各合伙人就合伙债务仅就其分担部分的清偿承担无限责任。分担的比例,日本民法依照损失程度或出资额来确定比例分担,法国民法则采取平均分担的方法。联合分担主义与分担主义类似,但遇到合伙人中无力清偿的,应当由其他有能力清偿的合伙人按股份分担偿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采用。并存主义则是指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财产或合伙人的其他财产请求清偿。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多有采取这种立法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合伙的债权人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立法不承认合伙的主体资格。

2、双重优先权原则

这一原则是普通法系国家确立的规则,适用于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债务关联清偿进行相对隔离的情形,即合伙企业破产时,在合伙和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情形下,合伙的债权人对合伙的财产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合伙人的债权人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虽然美国1994年修正的《统一合伙法》删除了双重优先权,但美国多数学者认为在实践中仍应当坚持双重优先权的做法。[1]英国则继续保留了双重优先权原则。

3、两次责任说

民法上合伙的两次责任说,借鉴或吸收了无限公司的规则。其具体内容是:合伙债务首先由合伙所有的全部财产偿付其债务,只有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才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补充性的连带责任。这就是说,合伙债务首先以全部合伙财产进行清偿,直至其破产,而只有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能谈到合伙人的个人责任问题。

这一学说的潜在意义是,合伙本身为权利义务的主体,合伙财产是合伙债务的真实的独立承担者,而合伙人个人所承担的是担保、补充性的责任。其中,第一次责任是合伙团体的责任,是独立责任能力的体现;第二次责任是合伙人的担保责任或补充责任,主要是出于法律对交易安全的考虑。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合伙体请求以其财产来受偿,只有在受偿不足或者合伙财产已经清偿殆尽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合伙人主张其不足部分。两次责任说之下,取消了合伙债权人在清偿请求上的选择权,即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合伙请求,以合伙财产来受偿,在受偿不足而合伙财产殆尽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合伙人主张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在此无任何选择权,完全是依法定程序、分层次、按步骤进行,合伙在诉讼上的当事人能力,为债权人请求权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台湾民法典第681条也是遵循两次责任的立法体例,并在1940年台上字第1400号判决确立了债权人对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一要件的举证责任。日本民法典承认商合伙为主体,也采取了该说。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40条规定合伙人的补充连带责任,本质也是两次责任说。

(二)独立责任之思考

独立责任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学术语,也没有精确的内涵界定。一般说来,民事主体对外负有民事责任时,能够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清偿责任。就法人来说,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清偿责任,其成员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承担责任,法人的责任独立于其成员的责任。原因在于,法人的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彼此分离。法人有独立财产,而独立财产是法人能够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人的独立财产和法人的独立责任其实是一个问题,有了独立财产才有独立责任,而承担独立责任必须拥有独立财产。

公司法人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而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由合伙企业清偿,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有学者据此认为合伙企业没有独立责任能力。问题在于,独立责任是否应当理解为其成员不承担补充责任为标准?独立责任并不应当理解为其成员是否承担补充责任为标准,而仅仅意味着不依靠他人承担责任。就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而言,其作为一项法律工具,应用于商事领域,目的在于限制投资者的风险,鼓励投资。但有限责任与法人在功能和价值上并不能完全等同,法人制度的功能主要是简化法律关系。法人人格的本质就是一种拟制,成员的有限责任本质是法人成员的一项权利,取决于企业组织内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权义结构,并非具有外在的统一的法律形式。总之,股东的有限责任与法人资格没有直接关联。

再者,即便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下,股东对法人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但并不否认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同样,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也不能就此影响对合伙性质的判断。对于合伙人连带补充责任,可以认为其类似于民法上的一般保证,是对合伙责任的一般担保。法律规定合伙人承担补充责任,目的在于警醒和督促合伙人为合伙事业履行其职责。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都是以合伙财产对外清偿债务,就是说合伙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是常态,实际上承认了合伙可以对外承担独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财产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一、普通合伙对外债务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
    2023-06-01
    439人看过
  • 普通合伙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
    2023-02-22
    357人看过
  • 隐名合伙人承担对外债务吗
    在对外债务的承担上,隐名合伙人则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各国法律的惯例。但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法律均有例外规定。一、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什么责任公司欠下债务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2023-03-25
    214人看过
  • 普通合伙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一、普通合伙对外债务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
    2023-06-01
    52人看过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
    2023-03-27
    228人看过
  • 合伙人个人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的对外债务首先应当用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债务的,则如果是普通合伙的,由所以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3-03-08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财产是合伙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既包括合伙人的最初出资(含出资请求权),以及用出资购买的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在合伙经营期间所取得的盈利和孳息。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历来有争伦,国外一般认为系共同共有。... 更多>

    #合伙财产
    相关咨询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规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人如何承担对外债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 合伙人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23
      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30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务承担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赋予普通合伙企业人性化,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合伙人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
    • 合伙企业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伙人之间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