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及其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08:54:09 193 人看过

全日制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由此可见,在校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成立条件,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则该劳动合同有效。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在校生作为学生以及劳动者具备双重身份,在校生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在在校大学生因工作遭受伤害时依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补偿时往往得不得支持。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都没有将在校生排除在劳动者范围之外,《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只是对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而一般在校生会在社会上进行工作都是作为大学生进行初步的工作实践,其年龄条件是符合规定的。

在校生的年龄已经达到了我国的劳动者法定年龄,签定的劳动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出现违约和纠纷时,双方应按照劳动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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