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刑事自诉包括哪些条件
提起刑事自诉包括下列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自诉人,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二、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必须到庭吗
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一般必须到庭。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三、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限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刑事赔偿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自首案件起诉条件
261人看过
-
刑事自诉的提起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91人看过
-
自诉的程序包括哪些,怎么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
90人看过
-
自诉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主要诉讼权利包括 A提起自诉
322人看过
-
刑诉规则存疑不起诉包括哪些条件
294人看过
-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107人看过
-
提起刑事自诉条件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向法院提供的条件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提起刑事自诉条件 (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
-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3)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
-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7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七种 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一)轻伤害案; (二)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虐待家庭成员案; (七)遗弃案等。 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
-
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中包括哪些刑事案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
-
自诉的程序包括哪些,怎么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4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