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04:54 90 人看过

设立合同关系的方式有:

1、要约。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3、要约邀请;

4、要约生效时间;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6、要约的效力;

7、承诺的方式;

8、承诺的期限;

9、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一、承诺书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

承诺书满足下列情况下可以撤回:1、撤回的承诺书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示撤回承诺、不愿成立合同的意思;2、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四)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建立劳动关系后如何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一、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
    2023-03-16
    100人看过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并不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而是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要件。签不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一、除了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以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的,并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才能认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工资记录、工装工牌、同事的证明、入职记录、考勤记录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事实。《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签了劳务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
    2023-03-01
    12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如何订立非正常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劳务派遣是由三方构成,就需要确定明确的用人单位,才能使《劳动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应用于这一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该条规定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明确了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或者说,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各种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二,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各
    2023-06-14
    444人看过
  • 遗嘱信托:如何为无血缘关系的人设立?
    想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立遗嘱,必须符合立遗嘱的有效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6、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户口本可以共用么户口可以迁到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户口本上,具体步骤如下: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2023-07-09
    299人看过
  • 雇佣关系如何签订合同
    签订雇佣合同的,具体应当写明雇佣关系双方的基本信息,雇佣的要求,雇佣的期限,雇佣的时间和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要不要签订雇佣合同,由雇主与雇员协商确定。一、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怎么赔偿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的,要依据双方建立的关系赔偿,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雇佣年龄大的员工要怎样签合同雇佣年龄大的员工签订雇佣合同,具体如下: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2、
    2023-02-25
    44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纠纷;2.通过社区、单位、或者某些机构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3.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4.通过起诉的方式让人民法院介入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务关系,而是属于合同关系,劳役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建筑施工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
    2023-05-03
    257人看过
  • 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
    跑赢通胀,你准备好了吗?年底清欠大限将至,股指期货即将推出,未股改重组股即将发力2006年12月底,听取各方意见后,《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推出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有了很大调整。但到目前草案原定确认稿推出的时间一再延后,至今仍无定论。在修改定论尚未出台之前,1010job精英招聘大胆猜想一回,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短工更短长工更长为平衡劳动者利益,“草案”规定在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约的。由此看来,可以想象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对于一部分工作能力较有可信度的员工会大方签订长约,同时,由于合同期满解约的原则未
    2023-06-05
    242人看过
  • 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认是否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没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而员工已经付出劳动的话,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
    2023-07-13
    151人看过
  • 离婚后丈夫拒绝承认收养关系,如何设立?
    丈夫不同意妻子的收养,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非收养关系无继承权被舅父收养数十年,但无合理收养登记手续非收养关系无继承权从4岁开始便与舅父一家生活的张天起,尽心照顾老人50年,二老去世后却没有对老人遗产的继承权。日前,本市河北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认为张天起与被继承人张建明的收养关系缺乏证据事实佐证,不予确认,无权继承遗产。张建明是本市河北区王串场附近居民,老伴于2005年去世。2008年7月,张建明因心肌梗塞猝死,留有一套面积为71平方米的住宅。老人死后,亲生子女三人和张天起之间因为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长子张天桥于7月14日诉至法院,认为张天起与自己的父亲之间并非收养关系,故不存在遗产继承权。张天起辩称,自己三岁时父亲病
    2023-08-13
    315人看过
  • 合同签订与劳动关系建立有何关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现实中有,但是不多。一般存在于用工比较规范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点意义重大。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双方才开始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建立劳动关系之时,是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时间,是计算劳动者工资的起始时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开始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下提供劳动。用工之日,通俗地讲,就是劳动者开始上班的那一天。用工之日就是建立
    2023-07-07
    371人看过
  • 合同能帮别人代签吗,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
    一、合同能帮别人代签吗1、合同能帮别人代签,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①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二者关系如下:①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②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
    2023-04-19
    360人看过
  • 公司设立期间,雇员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公司设立期间雇员的劳动关系怎样认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在依法成立之前,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用工主体的适格性,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从本案的裁决结果,我们看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裁决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相关行政审批程序,依法成立的企业才具备法人资格,才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公司设立期间,公司发起人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一定没有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尚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分情况讨论。如果公司的发起人是“个人”时,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仅仅是发起人以个人
    2023-06-02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质权的设立与合同成立能否有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设立质权与合同成立有关。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设立分公司后劳动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31
      设立分公司之后想要调转劳动关系的,必须和员工协商,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把员工安排到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是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把员工调到分公司工作,原则上应该直接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
    • 合同如何设立反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3
      设立反担保合同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
    • 合伙可以设立劳务关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7
      与他人合伙经营商店,自负盈亏,自负风险,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人地位平等。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需要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 如何成立收养关系如何办理收养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罚款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形成合法收养的条件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