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失相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43:12 93 人看过

过失相抵在于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受害人对损害后果与有过失的责任负担,避免因受害人自己过失所发生的损害转嫁给加害人承担。

所以,过失相抵是侵权责任成立后的赔偿份额的减法操作,适用的法律效果是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过失相抵中的过失本包括故意的,但受害人故意中断了加害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后果由受害人自担,加害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故受害人故意在免责事由范围内讨论,过失相抵并不讨论受害人故意情形,那么过失相抵中的过失即指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两种情形。

并不是所有的侵权中都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对过失相抵原则适用限制表现在:第一,侵权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时,不适用过失相抵;第二,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才能适用过失相抵。

打赌引发人身伤害官司被告可以按过失相抵原则赔偿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因赌博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该院按过失相抵原则,判决被告杨*明、郭-伟各自赔偿原告刘*海18976.43元,被告胡*志赔偿12650.95元。

2003年2月27日下午1时许,刘与杨、郭等人饮酒后前往工地的途中,相互吹嘘自己的“武功”,刘就提出表演“真功夫”,即用嘴叼起装满圆石的塑料桶行走到指定的位置。杨、郭均表示不信,刘即提出拿20元打赌,被告胡*志就叫双方拿钱由其当中间人,后刘*功赢得杨、郭的20元钱。此时,刘又夸口说还能叼得更重、更远些,并还由胡当中间人再拿10元打赌,后叼起又加了沙石的塑料桶走出约10米摔倒,杨、郭赢得10元钱。次日,刘因伤住院,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法院认为,刘与三被告都应当预见用嘴叼装满圆石的塑料桶行走会造成伤害原告身体的结果,都有过错,刘因过于自信而主动要表演并打赌,后又提出增加距离和重量,造成其伤残,刘具有较大的过错,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即60%的责任。三被告对刘的危险表演不但不劝阻,反而积极参与,杨、郭先后两次出钱赌输赢,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即各承担15%的责任。而胡在该案中起到了中间人的作用,积极促成了伤害结果的发生,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10%的责任。且三被告是共同侵权人,应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从过失程度进行评断,刘*海的过失大于被告方,按过失相抵原则,其责任应大于被告方。从三被告内部责任来看,根据过失和原因进行综合比较,被告杨、郭的责任应大于胡。故法院对三被告不应承担责任的辩解理由不予支持,对原告刘*海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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