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
一、遗产可以立遗嘱给外人吗?
遗产可以给外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的有效期限有多长
遗嘱的有效期限是永久的。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成立后,只要满足遗嘱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除非出现法定撤销或无效事由,遗嘱不会失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老人分家不公该怎么办?
老人分家不公,如果是自愿分配自己的财产的,按照老人的意愿办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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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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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遗嘱有效有哪些情形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7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当事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遗嘱有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订立遗嘱的时候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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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遗嘱遗嘱归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遗嘱公证后,公证处有存档,遗嘱人有一份公证书,同时遗嘱人决定是否给予继承人一份公证书.在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时,不需要公示也不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表态.有人不同意,应通过起诉到法院的方式确认该公证书的效力,中止办理房产的过户,遗嘱公证可原件归谁最后依据判决书确定是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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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数份有效哪个遗嘱有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27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立的这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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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的遗嘱是否遗嘱失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4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