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4:41:09 115 人看过

一、什么是清算组

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中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范围,这里清算组仅指破产清算的情形。

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各国对清算组或类似于清算组的成立有不同的规定,如《新西兰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管理人是按照国家服务条例规定任命的公职财产受托人。债权人仅可以委派专家等协助他进行管理。

《智利动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由公职的破产财产管理人组成的破产总局来清算。《英国破产法》则规定由债权人选择、委托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

二、成为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是什么

清算组成员的要求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

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

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

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

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

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

三、清算组法律地位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特殊情况下为终结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之目的而依法成立的机构,其本身无独立财产,其法律人格应附属于破产企业本身。

2、从破产企业所涉及的外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代表破产企业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表意机关或代表机关。

3、从破产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角度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人民法院指导下对内管理破产企业并执行清算义务的执行机关。

4、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破产企业清算义务人,其具体功能或职责完全由法律来规定,所以其在法律上具备怎样的权限和主体地位也是法定的,不存在自由约定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清算组相关文章
  • 清算组成员的具体是谁?
    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分两种情况:1、有限责任公司且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可见,在破产案件事实比较复杂、程序启动与演进繁复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清算组十分重要的职能。但是,实践中清算组却难以发挥制度设计的基本职能,清算组内部缺少必要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也难以形成整体合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破产案件清算的效率与清算结果的准确性。在法律层面上重构破产清算组,进一步优化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应当成为目前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对于破产案件清算组的重构,笔者认为可以有两个方向,一个就是按照现在的模式
    2023-07-13
    383人看过
  • 怎么确认清算组的成员?
    1、清算组成员的特征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2、清算组成员如何确定?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依照《清算纪要》第22条,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
    2023-06-06
    320人看过
  • 企业清算组成员组成都谁构成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一、清算小组的职责清算组织是指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的一种临时性机构。根据《条例》规定,清算组织在审批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接管与维护确定拟注销单位的留守人员;接收拟注销单位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等;保管好所接收的财物;处理拟注销单位职工有关事宜;以清算组织名义继续进行必要活动,包括履行拟注销单位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合同或予以解除等等。(二)资产清理、计算与分配清点财产,分类登记造册;核实拟注销单位申报的债务;清收拟注销单位的债权,无法收回的,应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根
    2023-03-23
    250人看过
  • 什么是清算组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
    一、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来接管破产企业,其组成人员由人民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一般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审计人员等。清算组成立后还可视具体情况聘用工作人员。清算组受人民法院的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算组的活动进行干涉。二、怎么成立公司清算组?1、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3-06-01
    162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的特殊性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
    2023-04-24
    85人看过
  • 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
    一、相关法律性规定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
    2023-06-01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清算组
    词条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清算组
    相关咨询
    • 法人代表和股东不是清算组成员吗?清算组成员由什么组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
    •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组成是怎样的?如何确定清算组成员组成组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组成具有特殊性。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
    • 清算组成员要求具体是哪些样的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9
      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四、公司清算方案如何确定?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 1.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 什么是清算组成员备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备案,是指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清算组备案材料: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成立清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人数有限制吗?清算组成员人数有什么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7
      这个问题已经问的十分清楚了,但并不好回答,所以应该没有律师愿意花时间精力研究与回答。问题始终是要解决的,特答复如下:第一,除了已废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不少于3人之外,没有法律对清算组成员的人数作出明确规定。第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故可以推定清算组的成员可以是1-50人(一人有限公司、2个股东以上50个股东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在实务中,通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