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案件中举证责任该如何界定
拖欠工资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名字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者只需举证证明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拖欠工资怎么办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是: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请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去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因为非劳动者过错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还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拖欠工资离职用提前30天吗
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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