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0:01:17 194 人看过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股权投资是指什么?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或长期投资公司,以实现被投资单位控制股权的内容,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分散经营风险。

二、股权投资与借贷之法律区分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与借贷之法律区分:

一、投资意图不同。

股权投资是为了履行出资义务,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获得股权权益为目的。

借贷投资并非获得公司股权、行使股东权利,也无意承担公司经营风险,而是以不减损本金并获得利息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外在表现形式不同。

股权投资系以获得实际股权权益为目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称、出资证明以及公司机关相关决议等内部文件可作为判断出资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依据。因股权投资而投入的资本,通常在公司章程与工商注册证明均记载为入股资本,且投资公司与接纳投资的公司财务账面记载均为投资类科目,如对外长期投资或所有者权益;而且股权投资者也往往会以股东身份主张行使或参与公司经营等。

借贷投资系以获取债权为目的,且一般并无公司章程或工商注册证明文件等来证明股权存在,而往往却有关于债权发生的协议、借据、人证等等,且两方公司财务科目记载亦分别为应收、应付账款,同时债权投资者也往往并不会实质行使股东权利,其所关心的往往也只有还债及相关利息。

三、企业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依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投资相关文章
  • 权益法中对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应怎样运用
    一、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击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差额)二、只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权益法下投资方才按比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如果长期股权投资遇上超额亏损,恢复时,先恢复了备查、预计负责、长期应收款后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明细账都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三、权益法下对于分配的现金股利是属于投资以前年度实现的,这是要冲成本明细科目;如果是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实现的,这才冲损益调整明细科目。1.股利是针对上年收益的分配,如果在刚投资时就取得了对方分配的股利,因为对被投资方投资之前的收益不享有份额,所以获得的股利就是成本的
    2023-04-11
    311人看过
  • 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是什么;2、是大型多元化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部门;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法律法规颁布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化工业具有自循环或自强的性质,我国金融体系明显倾向于重化工业,因为重化工业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而现有的融资渠道主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开放。相比之下,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消费品制造业和消费服务业多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然而,现有的金融体系并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融资渠道,这是私募股权基金潜力巨大的领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私募股权基金的真正优势在于真正的市场化基金经理把企业的成长潜力和效率作为投资选择的原则。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作为选票,把稀缺的生产资源使用权交给这个行业最需要发展的行业和最有效率的企业。无论是小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产品有市场和发展潜力。这样,整个社会稀缺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就能大大提高
    2023-05-07
    253人看过
  • 金融资产转换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何核算
    1.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计算公式: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转换为金融资产的核算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
    2023-06-12
    68人看过
  • 统一适用权的适用范围
    普遍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此即为普遍管辖。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刑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使用普遍管辖权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按照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如果是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内,则应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二不需要依据普遍管辖原则。第四,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如果犯罪人是我国公民,应当依照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也不需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第五,对追诉的犯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第六,犯罪人是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或者进入我国领域。因为只有这
    2023-07-12
    141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适用范围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是私募股权融资、信托股权融资和股权质押融资等。将股权出质直接进行融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后股权转让受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一、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一)内部融资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经营状况不好,此方式便难以继续融资。信用丧失、债务纠纷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企业因此进入严重的危机甚至破灭。另外,倘若企业将大量的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则相应的降低了风险抵抗能力,对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影响相应增大。(二)商业银行融资银行贷款是非上市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相对于其他外部融资手段,银行贷款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等优点。但非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司规模
    2023-02-26
    385人看过
  • 以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的适用范围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适用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资公司)或者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资公司)的,比照适用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但应经对原外商投资企业或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有管辖权的商务管理部门(或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企业类型中的出资(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股份合作企业等),不得作为股权出资。
    2023-06-09
    390人看过
  • 新准则最大变化在于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原准则在正文中并未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而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新准则规定上述第四类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一、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指南规范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但实务操作中,由于相关规定散见于准则及指南、讲解、解释、年报通知等文件中,不利于从业人员对准则的
    2023-03-03
    240人看过
  • 债权转换为股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所谓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债权转股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债权转换为股权需满足的条件债权转股权,即投资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向公司出资,抵缴股款,同时增加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根据有关政策,债权转股权作为改革的一项尝试,应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即债权转股权的目标企业及相关债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务人即目标企业的选择。从法律角度看,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的股
    2023-04-17
    174人看过
  • 如何分配投资股权的权益
    通常有三种模式,首先是绝对控股,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伙人股份、保留15%的团队股份。第二,相对控股模式,创始人占51%,合伙人合计占34%,职工保留15%。最后是,非控股模式,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合伙人团队占51%,激励性股权占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较强、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的情况,因此基本合作伙伴的权益相对平均。投资股权风险大吗(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投资决策前,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比如投资意向书、尽职调查、财务和法律审计等,投资程序不完善,尽职调查不全面,程序遗漏可能造成不可预知的风险。(二)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经济衰退。可能是经营决策不对,比如盲目扩张、过快多元化。
    2023-07-01
    293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贷款适用范围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它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1、申请质押的股权依法可以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的质押、转让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2、申请质押的股权在此次质押之前必须是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3、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行特别处理、限制转让或暂停上市。一、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1、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信贷的保证条件,增加了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机会。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非上市公司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非上市公司获得
    2023-03-07
    457人看过
  • 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含义
    投资,股权,单位,含义,施加,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含义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会计处理(一)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在股权比例增加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若为从成本法到权益法,股权投资差额遵循的是追溯调整,合并摊销的追溯调整法;若为从权益法到权益法,则应采用分次计算,分次摊销的未来适用法。在股权比例减少时,若为从权益法到成本法,应全额结转,不再摊销;若
    2023-08-17
    311人看过
  • 长期持有股权的投资好处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1、投资账户可以反映投资成本;2、会计简单;3、能够反映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一致;4、符合企业法人的法律概念;5、成本法核算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条,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股权,投资,资产,价值,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例如,A企业购入B企业股票以备长期待
    2023-07-06
    271人看过
  • 长期股权投资的意义何在?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1.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2.核算简便;3.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4.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5.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有哪些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范围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023-07-08
    481人看过
  •  股权投资的长期核算方式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适用于企业能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情况。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关注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其他变动,投资企业通常不做调整;权益法关注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也随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
    2023-10-06
    29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股权投资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或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目的主要是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以分散经营风险。... 更多>

    #股权投资
    相关咨询
    • 股权投资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的范围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7
      股权投资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项目投资:股票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项目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由此可知,没有所谓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怎样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 股权投资和权益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权益投资与股权投资的区别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和股权投资类的资金信托有类似之处,同时也有明显的差异,权益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股权投资的对象一定是企业,而权益投资的对象是收费权、营运权、项目分红权等能够产生收益的项目或权利;其二,除非发生股权转让,股权投资通常是没有期限的,而权益投资一般是有期限的;其三,在股权投资中,股权拥有者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其权利的来源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长期股权投资是资产吗,还是所有者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8
      对投资方而言,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资产类,从账务处理时的会计分录就可以看出来,不论通过何种形式的股权投资,在不考虑溢(折)价投资的情况下(下同,都是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或负债项目。
    • 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范围包括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7
      股权投资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项目投资:股票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项目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由此可知,没有所谓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