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1:21:18 193 人看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规定是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全面诚信的履行自己的义务。

1、出口贸易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多数按CIF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况,做到环环扣紧,井然有序。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制单、结汇等工作环节。在这些工作环节中,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和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只有做好这些环节的工作,才能防止出现“有货无证”、“有证无货”、“有货无船”、“有船无货”、“单证不符”或违反装运期等情况

2、进口贸易

我国进口货物,大多数是按FOB条件并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按此条件签订的进口合同,基履行的一般程序包括: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接运货物,办理货运保险,审单付款,报关提货验收与拨交货和办理索赔等,

一、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提高单证质量,对保证安全迅速收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信用证付款条件睛,实行的是单据和货款对流的原则,单证不相符,单单不一致,银行和进口商就可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因此,缮制结汇单据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正确。单据内容必须正确,既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又要能真实反映货物的实际情况,且各单据的内容不能相互矛盾。

完整。单据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不能短少,单据本身的内容,应当完备,不能出现项目短缺情况,

及时,制单应及时,以免错过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

简明,单据内容应按信用证要求和国际惯例填写,力求简明,切勿加列不必要的内容。

整洁,单据的布局要美观大方,缮写或打印的字迹要清楚醒目,不宜轻易列改,尤其对金额,件数和重量等,更不宜改动。

为了做好一述四个环节的工作,并使各环节的工作互相衔接,做到环环扣紧,防止出现脱节现象,我们必须根据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

所谓“四排”就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履行合同的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是否落实,进行分类热电厂队,排出四种类型:一是有证有货;二是有证无货,三是无证有货;四是无证无货,通过四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所谓“三平衡”就是旨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的远近,结合货源,船源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力争做到货,证,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防止出现有货无船有船无货拖延装运或制单结荡赶不上在信、用证有效内进行等脱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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