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存在哪些陷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5:52:33 81 人看过

(一)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二)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1、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3、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三)“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

(四)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一、购房资格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购房资格转让协议属期待利益转让,合同有效。法律对购房指标能否转让的问题,仅设置了几种禁止性规范,例如经济适用房、军用房等不得转让,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购房指标转让,在这一块,法律上属于空白;

其次,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它仅仅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转让购房名额,并非物权范畴。因此,也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职工按单位政策享有优惠购房的权利,在与单位签订协议时,职工尚未实际取得房屋。因此,职工对房屋的权利只属于资格权利,在法理上可归为一种期待利益,属于债权范畴。换言之,此类房屋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属于购房资格转让纠纷,并非房屋所有权转让纠纷;转让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其他人利益,协议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借条可能存在哪些陷阱
    一、借条可能会存在哪些陷阱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时借款人,经笔迹鉴定也非本人所写。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5、偿还了借款,未及时收回借条,出借人凭借条再次要求偿还。二、打借条要注意哪些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
    2023-05-03
    231人看过
  • 合同存陷阱法律漏洞购买商品房四步走
    如何挑选和购买一套舒适省心的商品房,一直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热点。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认为,购买商品房过程中,往往存在合同金额大,专业性水平高,合同“陷阱”、法律漏洞多,消费者维权难等情况。为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最好走“四步曲”。第一步,购房前,消费者应全面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对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查看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查看土地使用年限等资料,而且要尽量看开发现场。第二步,签订合同时,要全面熟悉合同范本内容,合同有关内容的约定应尽量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特别是对开发商签订定购合同和交纳订金等要求要慎重。因为购房者一旦签订了定购合同,交纳了购房定金,开发商如果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苛刻条款,购房者不签订合同,所交购房订金将无权要求返还。因此,在签合同之前,最好找法律人士咨询有关问题。第三步,商品房交付时,要了解房屋是否已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认购预约是陷阱还是机会
    福州的楼市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开发商在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搞一些营销、促销活动,通过预约登记、发放认筹卡、收取诚意金等行为吸引一批客户,使之获得所谓的优先认购权。然而,楼市的跌宕起伏、房价的不断高启,使这些准客户们发出惊呼:认购预约,是抢占先机还是落入陷阱?登记客户:一年前的预约一年后的噩梦近日,认购预约了同一楼盘的3位购房者来到记者办公室,诉说了他们噩梦般的购房遭遇。据他们介绍,2004年11月,一开发商在福州市住交会上推出一个濒临闽江的楼盘。2005年5月,该开发商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了楼盘推介会,采取电脑摇号预约登记方式,确定预约客户的购房顺位,同一套房子有几位预约者,当第一顺位预约者放弃认购权时第二顺位才补上,以此类推。每位预约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预约单,并按不同顺位交纳1万至3万元不等的诚意金,开发商一举融资上千万元。当时,该楼盘销售人员口头宣称了一个大致楼价,高层每平方米40
    2023-04-22
    67人看过
  •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民间个人借款存在哪些陷阱由于大多数款项资金需求较急,不得不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寻求机会。虽然不少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的激增情势可喜,但必须承认,民间借贷的隐患同样清晰可辨。不少潜藏骗局令借款人、放款人防不胜防,一纸借条,左右着不少无辜人的财产。骗术之高明,骗局之诡异,不得不让我们带上提防的眼镜,仔仔细细辨别个真伪,。目前的民间个人借款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本末倒置,借条变成收条。不少以期通过放款实现利润的放贷人碰到过如此情形,自己收的借条离弃的成为收条,让放贷方有口难辩。例如,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元,甲方的借条内容为“收款条:今收到**5万元”,等到了还款日,借款人才发现一字之差竟造成如此狼狈结局。2、写错姓名,拒不认账。这一招让不少放款人头痛不已,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别字代替,事后当放款人催款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名字居然写错,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3、语言艺术,骗子也会玩
    2023-06-13
    478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须防三大新陷阱
    深圳市消委会根据近来受理关于房地产投诉的情况,向社会发出消费提示,商品房消费中出现三大新的陷阱。中介费隐藏在房款中2003年5月,消费者郑先生到某房地产公司买房。首期房款24000元交给公司后,售楼小姐开给郑先生两张收款收据,其中一张是某中介公司的中介费4000元。郑先生想,明明是向房地产公司购房,怎么会多出4000元中介费?找开发商售楼小姐询问,售楼小姐说,开发商已内部委托中介公司售楼。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开发商在售楼时,大部分系委托中介公司销售,须交中介费,售楼方应清楚告知消费者。口头承诺误导消费者消费者牟小姐欲购位于其办公室附近一个在建楼盘十九层一单元的一套房产。由于当时十九层尚未完工,售楼人员领牟小姐观看的是七层一单元。售楼小姐多次向牟小姐保证,十九层一单元与七层一单元完全相同。于是,牟小姐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楼合同书,并交定金2万元。该楼盘十九层完工后,牟小姐发现,十九楼层高与七楼
    2023-06-10
    228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要警惕五类陷阱
    在楼市异常火爆的情况下,商品房交易中也开始出现一些陷阱。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警惕购房的五类陷阱。据了解,这五类陷阱是指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优惠未到手,要求购房者先付定金;虚假介绍,不符事实;交易不成,照样收钱。针对以上五种陷阱,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在弄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2023-06-10
    440人看过
  • 公房买卖陷阱须知
    一、基本案情李女士托人买公产房时交出了存折和密码,结果被骗子用假身份证取走130余万元,她为此起诉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赔偿损失。法院认定银行在审查李女士有效身份证环节上存在过失,判其赔偿李女士23.4万元。李女士诉称,2005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张某,对方谎称是中国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职员,能够以先租后售的方式购买单位公产房,她于是委托张某购买。2006年8月26日,张某称购房的时机已到,让李女士将存有138.4万元购房款的存折拿给她,目的是让产权人看一下,李女士将存折交出。同年10月17日,李女士发现存折内存款已被人分18次基本取光,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为张某所为。李女士认为,张某并没有她的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时未尽审查义务,应赔偿她损失。二、法院审理开庭时,银行表示,持有活期存折的客户,一次性取款5万元以下只需存折和密码,5万元以上需要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张某取款时,有3笔
    2023-03-03
    314人看过
  • 商品房购房常见陷阱
    一、房屋质量我们在商店里购物,既看价格,又看质量。但在我们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是期房,所以房子的质量在购买时无法鉴定,而往往入住后会发现很多质量问题。二、延迟交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定买卖合同,确定了交房日期,但大多数的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延期交房会导致一系列的后遗症和连锁效应。例如某公司先租用某大厦的房间,预定在买卖合同确定的交房日期退租,但到交房日期时开发商却交不了房,原先租用的房已到期,续租又很困难,且价格还要上调。结果就导致了诉讼。三、面积改变购买期房的人在入住时,得到通知说原先购买的100平米的房子现在经实测后又增加了50平米,感到大为惊讶。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这却是事实。前一个阶段北京的几处楼盘都出现了因面积突然增加而引起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如果期房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相差几米,问题倒不大。但相差至几十平米,就会引起纠纷。四、广告失真根据广告法,广告内
    2023-05-31
    2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和解存在哪些陷阱
    伤者与车主未通过交警部门,私下和解,赔偿金额为5万元(包括全部医药费),车主从保险公司那儿获得的赔偿额为7万元,车主因交通事故倒赚2万元。伤者作出重大让步与车主签订和解协议,车主支付一部分款项后从此再杳无音信,伤者即使起诉也会损失很大。伤者与车主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和解,未拿到钱就签字了,结果找不到车主,执行也没有用处了。伤者与车主及保险公司和解,结果实际发生的后续医疗费用远远超过和解所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伤者最后只能倾家荡产。伤者与车主和解,车主先支付了赔偿款,结果保险公司依据合同不赔,车主因此债务缠身。这种情况我们见得比较多,有些车主还是负责任,先给伤者赔了钱,结果保险公司说依据合同有无证驾驶等行为,不予赔偿,结果车主也很惨。
    2023-04-26
    357人看过
  • 网购陷阱存在的原因有哪些
    网购陷阱存在的原因1、网络购物低价消费对消费者诱惑大一般来说,网上商品比实体店的商品价格要相对便宜,多数人出于降低消费成本的考虑,会更青睐网上购物这一消费方式。现阶段大部分购物网站用支付宝等资金交易平台,对交易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保障。但是,网络购物价格相对较低也会表现出负面问题。为了弥补商品价格过低带来的低盈利,卖家也会从其他方面想方设法盈利。如他们会降低售后服务质量,取消售后服务或对产品的配件弄虚作假等,而消费者也会因为无法查看产品的实际信息,落入卖方所设的购物陷阱中。2、消费者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即使小心谨慎防止落入网络购物陷阱,但仍有不少人无法规避。这一方面是因为不法分子制作的钓鱼网站通常与正规网站相似度非常高,消费者难以防备;另一方面是因为网民缺乏甄别网站真实身份的能力及手段。3、网络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上交易获取信息的
    2023-05-05
    63人看过
  • 在秦皇岛买房有哪些合同陷阱
    一、纸质合同这是一种完全手工的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要仔细研究各个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二、半网签合同合同文体中如果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法律风险,可在签订合同后,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三、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最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四、签署购房合同注意事项1、买受人(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023-05-05
    161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1、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2、开发商往往注明了买受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阅悉”。3、开发商往往还会规定,因购房者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一、要回购房款定金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
    2023-03-16
    413人看过
  • 买房存在四大陷阱擦亮眼睛选好房
    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无疑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能“安居”,怎能“乐业”?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房产由于总价不菲而让人颇费思量。然而,买房路上有陷阱,购房者得擦亮眼睛,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无疑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能“安居”,怎能“乐业”?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房产由于总价不菲而让人颇费思量,小心谨慎,生怕上当受骗。然而,在这条艰辛买房路上潜伏着不少陷阱,你需要明察秋毫,步步为营。下面,笔者就对买房过程中的一些陷阱做出分析,提请购房者加以留意。陷阱之一:房贷险目前,大部分居民买房采用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在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的同时,银行首先会向你递上一份《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单》,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部分,这就是按揭贷款购房必须购买的房贷险。有的房贷险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是购房者购买房屋之日或是银行贷款批准之日,是不合理的。对于期房购买者而言,房屋尚未验收交
    2023-06-10
    452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要警惕哪些价格陷阱
    一、房屋买卖中要警惕什么价格陷阱很多购房者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欺诈不够了解。房产商在商品房销售中价格欺诈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房价格做出了明确的承诺,实际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比如,经营企业在广告中明确承诺房价为多少,但是实际交房时又以什么管道费用、安装费用等借口要购房者额外加钱,这样算下来,购房者买房就不是以广告中承诺的价格成交了,这就涉嫌价格欺诈。(二)在同一销售场所,对同样一套商品房使用两种价格标价、以低价招徕购房者并以高价成交。就是在同一个销售场所,向消费者宣传的是一个价格,用这种价格把消费者诓进来,然后真正签订合同时,又要以更高的一个价格成交。(三)谎称商品房价格将要提价,诱骗购房者购买。点评:购房者有时候听信了,但是过了一、两个月,还是没有涨价。所以要注意保留其谎称要提价的证据。(四)通过虚
    2023-04-30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存在哪些陷阱?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了吗,还分啥呢?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你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银行里面还有巨额存款呢?你
    • 应该如何样避免商品房买卖定金陷阱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9
      避免商品房买卖定金陷阱的方法如下: 1、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2、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3、购房定金最高为房款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 商品房交易时的陷阱都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31
      1、“售楼书”陷阱。 2、“样板房”陷阱。 3、“认购书”陷阱。 4、违约责任陷阱。 5、“补充协议”陷阱。 6、不可抗力陷阱。
    • 怎样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警惕九大陷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7
      一般来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前,由于经营者未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作参考,使消费者不能全面了解自已交付定金的担保内容。正式签约时,由于已交定金,迫于不退定金的压力,消费者往往只能委曲求全,签订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这种在不知情前提下签订“认购协议”的做法对消费者天然不利,加重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显失公平。经营者用“消费者清楚知道等字样”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更是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
    • 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哪些陷阱?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1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