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5:20:37 95 人看过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行为结果地,侵权软件的销售地属侵权行为地。

一、著作权被侵犯维权方法如下: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并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2、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三、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实际损失与合理开支

(一)实际损失

在诉讼中,原告通常把涉诉软件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实际损失,被告的抗辩一般为市场价格并非实际的购买价格,其中的优惠部分应当排除的实际损失之外。法院在认证实际损失通常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但是如果其认为某软件的定价过高时,其可以参照同类型软件的市场价格,作出适当的调整。

(二)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12日公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由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合理开支必须是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此其一;其二,合理开支除包括合理的调查取证费用外,还涵盖律师费用,但是律师费用是否被法院所支持,首先取决于该费用是否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内,若当事人无此请求,则法院断然不会行使其裁量权来扩大合理开支的范围,若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其合理开支,则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案情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律师费用的规定来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软件著作权相关文章
  • 如何撰写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投诉书
    1、如何撰写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投诉书1.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2.列出诉讼标的。原告和被告是诉讼的基本当事人。有第三人的,还应当列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在自然人诉讼顺序中载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清楚的可以填写大致年龄)、住址和联系方式诉讼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和联系方式,最好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权利要求书应当用序号隔开,每份权利要求书应当按照“依法订购xxxxx请求书”的格式书写。此外,一些法院现在要求在请愿书中说明案由。但事由不是必须的4.事实和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如被侵权),再说明索赔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的理由(程序法的规定)。在实践中,为了简单起见,有些简单的案件可能没有详细说明理由,只是在文章的最后写上“依法应当承担责任”和“依法向你的法院起诉”。在文章
    2023-05-07
    321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法律民事责任
    不属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法律的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权利内容的法定性;2、权利的产生不以个别确认作为要件;3、兼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重属性,但精神权利的属性较弱;4、不完全的独占性;5、它是一族相互关联的权利的集合;6、以支配权为核心,辅以请求权、抗辨权和形成权;7、既有主权利又有从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2023-07-21
    367人看过
  • 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各种行为。这些行为包括:(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未经作者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2)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3)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复制品。(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1条规定,因下列情况之一而引起的所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1)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2023-06-08
    11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如何解决
    1、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五种。2、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19
    84人看过
  • 应当承担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一、著作权侵权会有哪些后果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023-06-22
    452人看过
  • 何时开始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著作权是一旦完成就产生了。所以享有著作权的时间是作品完成时。作品完成后如果会发表、发布,那么这个时间就是发表日期。但是如果去版权登记机构登记,那么取得版权登记证书的时间就是证书发证日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颁发机构是哪里软件著作权也称软件版权,属于特殊类版权登记,只能到国家版权局登记。普通作品是可以在地方版权局登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版权登记处。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必须到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登记。由于版权登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建议选择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进行详细的了解后再进行后续工作。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便自动获得著作权,无需登记。中国的著作权法没有关于作品著作权必须登记的规定。中国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下属的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2023-07-04
    384人看过
  • 北京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何处理
    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人员独立开发,即必须是原创的。同时,它必须固定在一个有形的物体上,而不是在开发者的头脑中。按要求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给正式工作人员进行电子审核源代码:前后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者应全部提交)。源程序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尾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B。手册文件:前后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5行(末页除外)(如用户手册、设计手册、操作手册等)第三,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所有权证明文件等企业法人: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明复印件第四,国家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
    2023-05-07
    59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管辖地的界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布或者注册软件的;将他人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布或者注册的。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完成的软件发布或者注册。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或者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
    2023-07-05
    145人看过
  •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刑事判决
    XX省XX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XX)XX初字第73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波,男,一九XX年8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专科文化,户籍XXX。20XX年8月13日被XX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拘留,20XX年9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宝安区看守所XX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沈宝健龚义兴诉被告人李某波侵犯著作权罪》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波犯侵犯著作权罪[20XX]617号,并于20XX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法院按照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XX年4月21日、20XX年8月3日公开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定检察官杨某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波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波在XX市XX分公司**有限公司注册,并在宝安区某工业区生产相机,20XX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在XX科技有限公司查获相机5000余台。,其中安装侵权软件
    2023-05-07
    219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常见问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常见问题1、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以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2、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始取得:一般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即归属软件开发者(包括个人或者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软件著作权归属——继受取得:即依法以受让、继承、承受等方式取得软件著作权。3、常见软件侵权形式有哪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软件--盗版;软件开发过程中,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部分复制他人软件;制作、销售侵权软件复制品,如生产、出售侵权软件;违反使用许可协议将软
    2023-06-08
    148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证明谁负责?
    1、谁负责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举证责任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权利人举证的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例如,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注册证书或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文件,他就可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在上述证明的前提下,申请人无需提交有关该计算机软件的其他证据。这时,原告的举证责任就完成了,负举证责任自然就交给了涉嫌侵权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的基本原则是主张举证的人应当举证。因此,在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下,权利要求人应当提供开发项目文件、源程序、计算机软件注册证书、依法发行的光盘等证据,上述证据上的开发者姓名能够与权利请求人一一对应的,或者虽不能与权利请求人一一对应,但可以通过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继承合同等方式与权利请求人建立对应关系,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形式1.解除请求权和防止侵权请求权是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利,具有准物权性质。被侵权时,除一般规
    2023-05-07
    180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程序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可分为两类:文字要素的相似性和非文字要素的相似性。后者强调整体感受,以整体相似性作为两个项目实质相似性的基础,主要是指两个项目在组织结构、处理流程、数据结构、输入形式、输出方式等方面的相似性。由于非文本组件一般不属于软件的表达,通过非文本组件的相似性来判断两个程序的实质相似性的方法已经被放弃了其次,在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情况下,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有权使用目标程序,原告只需证明其软件产品在被告之前销售,直接修改别人的目标程序,同时开发相应的源程序,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接触原告目标程序的情况下,即使双方目标程序的相似度非常大,也不能直接作为判断依据,只能根据目标代码的相似比例来判断是否侵权,从根本上否定了创造性重合的存在第四,实质相似性中的“过滤”:过滤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由于表达的限制,对相似程序代码的过滤;二是受外部因素限制的内容,如软件兼容性的
    2023-05-07
    28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侵权】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开发软件,经常要研究、参考他人已存在的软件,研究、参考他人软件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所谓的“还原工程”方法。从版权法的原理来看,只有IDEA的表达受版权保护,而IDEA本身不受保护,所以关键是要把握住还原的结果只能是IDEA而不能是IDEA的表达。软件开发企业进行“还原工程”务必要十分谨慎,以免误入他人权利的领地。一旦被指控侵权,合理的辩解一般有两个,其一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软件与他人的软件有本质差异,属于不同的软件,因此谈不上谁侵犯谁的权利;其二是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对方的软件,被指控的软件是自己独立开发的,即便它与对方的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也不构成侵权。按照这种方法,开发人员从一开始就应当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以备日后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在长期的版权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版权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些用来判断侵权行为的标准,比较著名的有:1.传统标准__“镜象复制”法以镜子反
    2023-06-08
    280人看过
  • 软件侵权怎么界定,如何认定软件侵犯著作权?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判断标准如下: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7、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8、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9、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10、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11、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对计算机软件的侵权判断已经形成了一套通用方法。即“实质性相似+接触分析法”,一般按照先文字成分,后非文字成份的顺序进行。如果两个软件判断结果为相似,再认定被告接触过原告
    2023-05-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 更多>

    #软件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权是怎么确定的,如何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
    • 计算机软件专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享有著作权。 二:对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认定,实际是指对发生争议的某一计算机程序与比照物(权利明确的正版计算机程序)的对比和鉴别。 三:你所提到的‘多少的重复率或者两者有多少的相似’问题我还未找到明确规定,不过给你几点对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认定(1)对被识别的软件与正版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
    • 如何确定侵权行为为著作权侵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3
      1. 对原告作品侵权的判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
    • 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中规定了十种软件侵权行为,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这十种形式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 如何处理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