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的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7:23 311 人看过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公民精神利益的保护日益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政府、民众对人权及相关权益认识也日益深化,2004年宪法修改案中对保护人权也已进行了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正日益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精神损害又称无形损害,是指行为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使公民产生各种精神痛苦。对于精神损害是否赔偿,在理论上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的发展过程。国内外学者外对精神损害赔偿有不同的理解。对精神损害赔偿持肯定态度的理论根据是:精神损害是一种真实的损害,在现代经济社会里,金钱是一种很高的价值判断标准,被广泛用来衡量和确定有形和无形财产的价值,在无法弥补受侵害的精神利益的情况下,金钱是是唯一可以采用的使受害人得到满足的方法。并且精神损害赔偿具有补偿与惩罚双重功能,在受害人伤亡的情况下,确认精神损害赔偿实际上是对受害人进行补偿,当精神损害不涉及人的生命或身体时,则具有惩罚性。对精神损害赔偿持否定态度的理论根据是:精神损害是无形的和非金钱性的,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消除损害,使权利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而精神损害不能用金钱恢复或消除。精神损害无法计量,因而精神损害是无法补偿的,不能用金钱赔偿。如果进行赔偿,会给法官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造成事实上的不公正,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纵观我国历史,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首先出现于《大清民律草案》,随后出现于《民国民律草案》,至正式通过的民国《民法》才完备。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许多外国法律中明确承认人身伤亡的精神损害赔偿,为公平处理涉外人身伤亡赔偿关系,我国政府在有关涉外人身伤亡索赔之规范性文件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或暗或明地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承认。直到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才真正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直接受害人和间接受害人。直接受害人毫无争议的拥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的权利。对于间接受害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是否能提出精神损害的问题,由于死者近亲属身心的巨大痛苦及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所以间接受害人是有权提起精神损害之诉的。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法人并无思想和精神可言,其商业信誉受损,导致的只是销售额下降和利润的减少。对于法人这一损失只能依照民法上关于物质损害赔偿的方法进行处理,故法人无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依照《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另外还包括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人格利益。这次《解释》将生命健康权,隐私权等以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用条文将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做出了扩大,符合民法上有损害就有赔偿的基本精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个确定统一的标准。因此,存在赔偿数额差额悬殊的情况。这次的《解释》也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幅度,只指出了一些考虑因素。给公民或法人造成精神损害后侵权人所应承但的民事责任,首先应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在适用以上方式不足以缓和或解除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时,才可考虑物质赔偿。基于侵权责任的特点,精神损害赔偿必须结合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而成就。在能够明确因果关系的前提下,可以依照双方在侵权后果中所承担的过错责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总而言之,赔偿金额应本着适当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探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一、财产方面;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可以修复的,应当赔偿因局部损失造成的修复费用和车辆贬值损失;2、无法修复的车辆和物品,应当赔偿实际价值与残值的差额。二、人身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为:1、受害人因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三、精神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2023-07-05
    258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是否存在:探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精神损失费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中的适用情况。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针对生命权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以及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一般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精神损失费是存在的。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况:1.针对生命权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以缓解其家人因失去亲人而产生的悲痛和痛苦。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
    2023-08-27
    245人看过
  • 关于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
    2009年6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如下:范徐丽泰委员说,有关赔偿的计算标准。草案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这个讲法看上去很合理,但是如果这个被侵犯人身自由的公民被关了几年,这个工资是不是也是照上年度来算?如果是的话,在经济发展较快时,平均工资是会增加得比较快,上年度和有关年度的平均工资是有差别的。赔偿机关是从国库拿钱出来,现在条文中的标准是否合理,我认为可以进一步考虑。草案第34条说,“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医疗费的标准是什么?同样的病在不同的地方治疗费有很大的差异,是不是有一个标准?是按照医保的标准?还是双方协议?如果这里不写明的话,操作时可能有困难。草案第35条,讲到受害人有精神损害要赔偿,精神损害是需要精神病专科治疗的,那么是不是要
    2023-06-12
    486人看过
  • 关于做会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做会,通俗说法称标会,在法律上则为合会,是民间一种小额信用贷款的型态,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功能。互助会的起会人称为会首(或称会头),其余参加互助会的人则为会员(或称会脚)。做会不属于民间借贷,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对会员的本金部分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有要求返还的权利。做会如果数额巨大,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某标会会脚23人,会首1人,共计24名会员。每月开标一次,约定月标金10000元。形式为内标会,会首为甲。第一个月,第一次聚会投标,按规则会首甲得标。所有会脚必须缴交10000元给会首,因此甲可得230000元。实际上凡是会首即在首期享有无息借款的权利。第二个月,第二次聚会投标,23个活会会员大家都来竞出利息,假设乙出价800元最高,第二个月即由乙得标。甲因已经死会,本月必须拿出10000元给得标的乙,其他22个活会会员,则各缴交10000-800=9200元给乙,所以乙可以一次借得10
    2023-06-15
    258人看过
  • 精神损害与可赔偿的精神损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笔者认为,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
    2023-06-05
    26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实践问题与对策
    (一)精神损害的概念精神损害是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起点,是精神损害赔偿中最核心的概念,它的精确定义有助于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能否赔偿?赔偿的外延在哪里?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也有助于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进行,保护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精神损害实质为可实证的精神损伤,它是指在其他民事主体作用下激发的环境变化通过正常的心理机制作用于个体,从而引发个体的精神变态(个体脱离了原来生活状态的自然平衡和心理状态的动态平衡后的失衡情形)或障碍。其他民事主体即意指侵权人:作用实指不法的侵害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恶意诽谤、公布个人隐私等;定义所称的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激发的环境变化一般表现为受害人生理、心理和实际上物质利益的损害,它在现实中的呈现却是各种各样、难以详尽的。环境变化的范围包括社会或自身对个人评价的降低,社会舆论压力的陡增,生活安宁被打破,原有与人格、身份紧密相随的财产价
    2023-07-02
    97人看过
  •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互协调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法学界有人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独立民事诉讼仅是程序不同,在实体上不应有什么差别。刑法作为一个公法,它是针对社会上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是不以个人的意愿而变更的;民法作为一个私法,它在这方面所体现的是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是使被害从经济上得到经济赔偿并在精神上得到抚慰。其中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与给予被侵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抚慰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刑事犯罪分子一经判定罪名成立就必须受到刑法的制裁,这是不由被侵害方表示是否放弃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而是否实施的;但倘若涉及到人格权上的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由被侵害人的提起诉讼为前提的,是否放弃全由被侵害方决定,国家不应剥夺他的这项权利。另外,刑法刑法第36条及刑诉法第77条中所规定的附带民事赔偿中的赔偿也无明确规定已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而依照《解释》的规定,侵害他人人生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赔偿
    2023-06-05
    475人看过
  •  抚恤金赔偿标准:关于死亡精神赔偿的探讨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各地法院在审批过程中存在困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但各地法院在审批过程中仍然存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 死 亡 精 神 抚 慰 金 赔 偿 标 准 : 法 律 规 定 与 实 践 案 例死亡精神抚慰金是一种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抚慰金。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获得死亡精神抚慰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死亡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于死亡精神抚慰金
    2023-09-03
    103人看过
  •  探讨车祸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
    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具体数字,但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按伤残等级计算,每一级5000元。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由于精神损失费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无形损害而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因此没有具体的数字。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精神损失费由谁支付?精神损失费是指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因被告人的侵害行为而导致精神痛苦所应获得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精神
    2023-11-24
    349人看过
  • 你该知道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无权要求。2、适用于自然人的人格权、亲属关系、死亡人权益受侵害及特定纪念品受灭损的情形。3、不能单独提起诉讼。4、法院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主要看侵权行为是否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及损害的程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5、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侵害手段、方式,行为后果,责任划分,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
    2023-06-08
    83人看过
  • 精神病人责任如何界定:探讨赔偿问题
    对于精神病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赔偿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赔偿主要看发病的状态,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期间,可以认定为精神病人发病时犯罪或是正常人突然发病时犯罪。首先对于精神病人在其发病期间若是不能辨认或是控制自己的行为,则在法定判定之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该进行一定的赔偿。若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时处于正常状态,则按照正常人定罪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023-07-08
    6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时的提出问题
    该段内容描述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家庭暴力实施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对方重婚等行为。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离婚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情况可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若家庭暴力实施者,则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符合离婚精神赔偿条件。(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离婚精神赔偿。(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四)对方重婚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能 否 要 求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自然人因受到人身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然而,该条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因此,在实际司法审判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精神权益而造
    2023-09-13
    20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案例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探讨
    交通肇事罪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现目前有两种观点: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刑诉法解释》138条第2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大部分法律人以这两个法律规定作为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不能获得支持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以此来进行抗辩,部分裁判者也以此为不予支持的重要依据。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吗死亡赔偿金不等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中规定如果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7-03
    483人看过
  •  防治性暴力: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贞操权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自然人因维护自己的名誉、尊严和自由而享有的权利,但它是否具有人格权特征,目前仍存在争议。其次,我们需要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度较大,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最后,我们需要探讨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允许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探讨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2023-11-24
    7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关于因人身伤害对精神损害提起的赔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1
      所谓精神损害,就是指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精神是与物质相对应,与意识相一致的哲学范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人的意识活动及其内容和成果的总称。法律意义上的精神,主要是指精神活动,并且往往与精神损害及其后果精神损害赔偿相联系。因此,行为侵害了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破坏了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导致受害人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损害,也就造成了受害人精神损害。
    • 法律专业问题关于精神赔偿标准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构成残疾的,才属于重大损害,才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轻微伤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失费的。
    • 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赔偿司法解释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6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
    • 想知道关于未婚先孕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6
      可见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