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土地归属不清或者权属关系模糊的情况,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在土地确权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纠纷调解不成功,导致土地权属关系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正规流程:
1.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乡镇和村一级的相关部门对农户承包土地的情况最为了解,也最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因此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最佳单位。
2.达成协议后,相关部门应作出土地确权处理决定书。
3.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如果仍然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权属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但可以通过正规流程来解决。相关部门的调解协商、土地确权处理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环节,可以帮助患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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