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权行使的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34:11 166 人看过

1、行使形式要件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

票据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包括:

(1)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2)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3)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2、行使实质要件

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构成追索权的拒绝应符合:

(1)持票人所提示的票据,必须在形式上为有效的票据;

(2)持票人必须依法进行提示;

(3)经持票人依法提示,未获得承兑或未获得付款。

再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票据,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

离婚后的追诉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的追诉权规定是发现在离婚过程当中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的话,可以再次的要求分割财产,也就是起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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