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起刑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07:31:34 172 人看过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起刑点是怎样的?

拐卖了两个以上的公民才满足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起刑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引诱他人卖淫犯罪应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其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怎样认定组织他人卖淫罪?

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强迫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决定》第二条所列四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四项情形之外扩大范围。

引诱幼女卖淫罪由于社会风气不好,同时也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故而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若是民事主体实施了此种行为,那么其他的民事主体在发现之后,可以积极的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齐贩卖妇女的行为,之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n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n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n(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n(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n(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n(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n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n(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n(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n(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n(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n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引诱幼女从事卖淫的罪名如何成立?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4、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2023-07-03
    407人看过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以及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引诱他人卖淫是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容留他人卖淫是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犯罪。如果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就构成了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具有大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刑法还对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正处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发育时期。由于她们对社会还缺乏深刻的了解,加之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尚未成熟,缺少必要的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能力,特别容易受
    2023-06-12
    227人看过
  •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规定的“引诱”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即人们通常所
    2023-06-11
    117人看过
  • 立案标准解读: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通过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卖淫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应该进行立案侦查:第一、引诱、容留、介绍两人次以上卖淫的;第二、引诱、容留、介绍十四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卖淫的;第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四、存在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1、主体条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
    2023-07-01
    114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目的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具体涉案刑事问题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关于办理
    2023-08-05
    407人看过
  • 研究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1、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侵犯的对象是是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存在引诱幼女卖淫的违法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的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存在故意犯罪行为,过失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17
    334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应是: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7-29
    383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
    如何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第一条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第二条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对被组织卖淫的人以外的其他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
    2023-04-27
    85人看过
  • 引诱幼女少女吸毒后卖淫怎么处罚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
    2023-06-03
    131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观要件一般表现为故意,而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人民法院会对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7-08
    314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是: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拉皮条该如何判刑拉皮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情形: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财产。二、介绍卖淫11次会判多久介绍卖淫11次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
    2023-03-05
    128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有什么构成要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所谓诱惑,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或者非物质利益作为诱饵,或者通过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说、鼓励女孩从事卖淫活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包括:1、触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2、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一、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包括
    2023-03-11
    193人看过
  • 本罪与引诱女卖淫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罪的区别在于: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女。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激被引诱者的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调查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处理,犯罪分子为了达到犯罪目的,而进行上述行为的,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但与其它罪的犯
    2023-06-29
    456人看过
  • 聚众淫乱与引诱幼女卖淫有什么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罪的区别在于:(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幼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幼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刺激被引诱者的性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构成聚众淫乱的客观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通过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
    2023-06-03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引诱幼女卖淫被发现,引诱幼女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怎样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罪会怎么判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不同的情形,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不同的罪名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犯前述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 怎么处理引诱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引诱他人卖淫是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容留他人卖淫是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犯罪。如果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就构成了介绍他人卖淫
    • 北京市XX引诱妇女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是定一个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引诱卖淫罪和是两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怎么区分引诱幼女卖淫罪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
      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诱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包括以下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侵犯幼女的身心健康; 2、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引诱幼女卖淫; 3、犯罪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