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4:04:18 263 人看过

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第三种,就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开发经营条例》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但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可以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第二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某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吗
    开发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是有的,一般是对商业旅游或者娱乐用地的期限都是四十年,《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虽然
    2023-03-28
    283人看过
  • 企业/单位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单位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2、接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方应在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按市场公允价值销售该项目应分出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分出的和以后应分出的)和购入该项土地使用权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计入该项目的成本。结合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在交付开发产品时,分解为按市场公允价值销售该项目应分出的开发产品和购入存货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将购入存货的价值计入该项目的成本,该存货的计税成本即所换出的开发产品的市场公允价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5、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6、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7、商品住宅性能认定8、竣工统计登记9、办理竣工
    2023-07-07
    256人看过
  • 房开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理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1、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则要按期进行摊销和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一旦计提减值则不能转回,而作为存货核算则不需要进行摊销,计提减值也能转回。一、顶层楼顶违建拆除有赔偿吗一是狭义上的违章建筑,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要求所建造的建筑物。二是广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所建造的建筑物,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法建筑的概念。三是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二、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内容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如下:(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
    2023-03-26
    379人看过
  • 公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已购公房土地使用权证上包括的内容有: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土地等;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吗?1、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
    2023-07-19
    367人看过
  • 未取得土地证的房产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问:自有房产无土地证(无法办理、或未分割),也未在固定资产中单独核算,这类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税?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
    2023-05-04
    367人看过
  • 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一、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最新土地使用权政策大致如下:1..“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2.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激活了农村土地要素,也成为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之策。3.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下一步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将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重点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2023-05-30
    115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一览表
    表一:xx项目工程投资费用标准明细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费用标准(元/㎡)费用金额(万元)备注一土地费用213331.21111.132000.0100万元/亩,320亩二前期工程费用72.02072.81规划设计费用28799760.01728.0按总建筑面积,含总规费用2勘探费用2879975.0144.03标底编制2879970.822.5按标底×1.2‰4招投标管理费2879970.25.6按标底×0.3‰5工程审计2879971.028.1决算价×1.5‰6购地形图2879970.12.07放线、测绘2879970.11.58临时水5180.925.9供水费用×5%9临时电14404.0115.2供电费用×8%三基础设施建设费166.14783.61供电工程28799750.01440.02供水工程28799718.0518.43排污工程28799718.0518.44煤气工程287
    2023-06-10
    9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第二条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减免税的管理权限和减免税审批程序办事,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确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如何确定纳税义务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2023-04-16
    96人看过
  •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
    一、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
    2023-06-03
    328人看过
  • 在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的土地费用
    1、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使用,是指国家在土地使用出上中应取得的土地纯收益。土地有偿使用的交费人是一切以出上方式取得土地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应当按照出让地块的面积,每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土地有偿使费,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为了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而采取的重要措施。2、征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地开发费(1)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费,它是指国家为进行基础设施、人共配套设施所耗费的成本。包括为建设住宅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照明、警卫以及绿化等项工程发生的支出;(2)建造房屋以及配套设施时缴纳的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查、测绘以及“三通一平”支出;(3)建筑安装工程费,饭帮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
    2023-03-24
    500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土地征用知识
    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取得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征地流程都是怎么走的农村土地征用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用地单位凭《建设项
    2023-06-27
    137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工作有哪些
    一、如何开发房地产1、成立房地产公司,先暂定资质。有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2、买地。也就是通过招标拍卖得到出让的土地,需要大笔钱。3、买地成交确认书拿到后(土地证没办理前),到规划局办理规划示意图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含红线图)》,缴纳规划服务费。4、到发改委办理《立项》,期间需要做《环评》、《安评》(大笔费用)、《水资源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费(大笔费用)《项目申请报告》,以上均为有关系的中介来做,各种花钱。5、国土资源局地理科办理《土地证》。6、设计院做规划方案文本,送规划局审方案,拿到方案审批书,给图纸审查科,拿整套施工图,刻光盘审施工图,缴纳施工图审查费,防雷审查,缴纳防雷检测费等。审完后盖章4套,一套建筑图送回规划局存档。7、住建局办理施工、勘察、监理等主体的招投标。缴纳相关费用。8、消防审查,免费不能免人情。9、人防审查,不建设人防的缴纳大笔异地建设费,建设的,缴纳大笔人防工程设计
    2023-03-29
    20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手续办理须知
    一、须提交资料l、用地申请。2、计经贸局文件。3、政府会议纪要。4、规划1:500红线图。5、新征地的提交征地协议书。6、如属几家联建则需有关土地协议书。7、平面布置总图、地价评估报告。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上资料各一式五份。二、委托代理人提交证件l、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应缴税费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收取;工本费:20元/个;地契税:出让金总额的3%;印花税:5元;耕地占用税:3-6元/平方米;占补平衡费:旱地8000元/亩,稻田15000元/亩,菜地20000元/亩。新菜地开发基金10000-20000元/亩。四、办理时限:l、新征地10个工作日完成上报;2、使用原国有土地5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审批。
    2023-04-14
    343人看过
  • 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一、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有:1.土地性质不同,70年产权:主要用于民用住宅。50年产权:主要是工业用建筑、综合类用地。2.房屋价格不同,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开发商拿地成本也不一样,70年产权拿地成本最高,其次是50年的,对应的房价就是70年>50年。3.落户情况不同,70年产权的房子是住宅属性,可以落户,但是50年是商业办公属性,不能落户,如果为了孩子落户上学,就要认清这点。4.使用贷款情况不同,50年产权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付和利率比例要高很多,7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城镇国有土
    2024-03-17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怎么交】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账务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20
      问:房地产企业因项目开发支付的土地使用税是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计入开发成本中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据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
    • 地产开发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如何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2
      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出让和转让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又分成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都是直接跟国土资源部签订的合同,除此之外,地产开发商可以和其他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地产开发是以哪些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3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
    •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是否必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是,《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国家收回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