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15:13 296 人看过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各拆迁单位:

近几年来,本市房屋拆迁工作在广大被拆迁居民和单位的理解支持下,经过市和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推动了首都城市建设发展。但是,因为一些单位拆迁工作不细、方法不当,甚至违规操作,本市拆迁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造成拆迁纠纷突出,拆迁上访增加,影响了首都安定团结局面。为加强拆迁管理,遏制野蛮拆迁等违法行为,规范拆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权益,保障首都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48号)要求和市政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全面清理整顿房屋拆迁市场秩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拆迁单位资质情况和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情况。

1、按照市局今年4月16日修改印发的《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查全市各拆迁单位的资质情况,主要包括:

(1)注册资金情况。

(2)拆迁工作人员情况。

(3)内部管理制度。

(4)办公场所情况。

2、按照拆迁公司所承接项目,审查其近年依法实施拆迁情况(重点是在拆项目),主要包括:

(1)有无野蛮拆迁、诈骗拆迁款等严重违法拆迁记录。

(2)有无转包拆迁业务、越级承接拆迁业务等情况。

(3)所承接项目走户情况、上访情况、裁决和强迁情况。

(4)拆迁现场工作情况,包括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公示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等。

(5)社会反映情况。

(二)各拆迁评估机构依法评估、文明服务情况。

对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和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整顿,主要包括:

1、评估机构资质情况。

2、评估机构承接拆迁评估业务情况。

3、评估机构对被拆迁人提供咨询、接待上访情况。

4、评估争议及处理情况。

(三)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情况。

对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拆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整顿,主要包括:

1、对本区县违法拆迁行为的查处情况。

2、拆迁中各项政策和标准公开、公示的情况。

3、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情况。

4、依法裁决情况及诉讼、强迁情况。

5、拆迁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6、拆迁许可证备案情况。

二、自查:

(一)各拆迁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1、凡拆迁单位现有资质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补充或完善;

2、拆迁单位自查发现有违法拆迁、不文明拆迁等情况的,必须尽快进行整改。

各拆迁单位应在10月底以前,向市局提交《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情况自查表》、《房屋拆迁单位实施拆迁情况自查表》以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已建立拆迁单位项目考核制度的区县,要提供《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项目考核表》。)

(二)各拆迁评估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1、拆迁评估机构自查发现有不依法评估、不规范服务等情况的,必须尽快进行整改,并在10月底以前,向市局提交《拆迁评估机构自查表》以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2、市局对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资质备案制。各拆迁评估机构应在10月底以前将《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表》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送交市局。

(三)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自查发现有未依法行政或拆迁管理有不规范行为的,必须尽快进行整改。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在10月底以前,向市局提交《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自查表》以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检查和处理:

(一)市局组织区县局在12月中旬以前对全市拆迁单位资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根据清查情况和拆迁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清理拆迁单位资质。

(二)市局配合区县局在12月中旬以前检查全市所有在拆项目,对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依法拆迁、依法评估、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自查、整改情况,依法处理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

(三)市局根据区县局自查、整改情况以及社会反映情况,对区县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市局在12月底前对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情况进行总结。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资质和拆迁服务情况检查和处理结果,纳入该公司的资信记录,并在网上公布。

四、其他:

1、市局设立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举报电话(010-64409883),并设专人接听和记录,受理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区县国土房管局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和举报。

2、市局建立拆迁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公布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网上投诉。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区县国土房管局自查和整改报告等文件,也可以通过网上报送。

3、清理整顿期间,市局暂停审批房屋拆迁资质。

房屋拆迁工作,关系到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拆迁、评估、拆除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都要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学习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文件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首都城市建设发展大局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的工作,并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和净化拆迁市场秩序,树立拆迁行业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情况自查表》(略)

2、《房屋拆迁单位实施拆迁情况自查表》(略)

3、《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项目考核表》(略)

4、《拆迁评估机构自查表》(略)

5、《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表》(略)

6、《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自查表》(略)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法拆迁相关文章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补偿款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文号:京国土房管征[2003]716号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6条的有关规定,以及(京政办发[2002]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意见的通知》第三项第(一)款的规定:“在用地单位正式申请用地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用地之前,要专项列出占地、拆迁安置等费用,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金融机构实行监管”。为防止新的占地发生拖欠补偿款行为,加强土地补偿款使用监督管理,保证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通知如下:一、用地单位需要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在政府批准用地后,领取用地批复前,须到本单位开户银行,将《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确定的土地补偿款总额,按规定汇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土地补偿款监管专户。监管银行向支付土地补偿款单位和市土地行
    2023-04-23
    47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暂停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资质并限期整顿的决定
    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在受托实施对蓝靛厂地区改造的拆迁项目中,2003年4月15日晚发生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恶性事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3]24号),本局决定:暂停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的房屋拆迁资质并限期整顿。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顿并向本局提交整顿报告。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2023-06-10
    387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直管公房管理机构转制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房地局、市房地局直属公房管理单位: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房管机构转制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24号)和我市建立政府住房基金预算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直管公房管理机构转制资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区县所属房管机构出售直管公房取得的售房收入扣除公共维修基金(售房收入的30%)后的出售收入应全部纳入政府住房基金预算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仍按照北京市房地局、房改办、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市区县房地局应将所属房管机构收取的直管公房的出售收入于每季度末之前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填制“一般缴款书”,分别就地缴入市、区县级金库。三、转制资金从纳入市、区县“政府住房基金”预算管理的直管公房出售收入中列支。各区县房地局应将所属房管机构的企业改革方案连同转制
    2023-06-10
    42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从2005年2月中旬至3月底,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企业招聘用人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二、重点整治对象(一)以职业中介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或从事其
    2023-06-10
    280人看过
  • 关于清理整顿和规范城市客运秩序的通知
    永定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迅速发展起来,为方便市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交通条件。但是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混乱、职能关系不顺,宏观控制不严、营运规范、设施不完善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致使社会矛盾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城市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为市民提供城市客运交通服务,严厉打击城市非法客运行为,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使我市城市客运管理尽快规范化,现就清理整顿和规范城市客运秩序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清理整顿城市客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城建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永定区政府、市直建设、城管、交警、交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建设、城管、交警、交通、运管、客运办、公汽公司、永定区交通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市客运办、市建设局
    2023-06-08
    167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山西、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指导地方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国务院决定于10月中下旬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地区河北、山西、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督查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
    2023-06-05
    55人看过
  •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涉及土地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涉及土地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涉及土地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为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妥善处理涉及土地违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9号)、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遗留建设项目用地处理意见的复函〉的通知》(鲁国土资源发[2003]28号)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依法规范的原则,对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涉及土地违法行
    2023-06-10
    106人看过
  • 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日前,《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为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纪律规定。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必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二、在土地出让或土地使用中,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2023-04-22
    41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本市内外销商品房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号:京国土房管市一[2002]686号发布日期:2002-8-7执行日期:2002-9-1各区县房地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交易所、市权属登记中心、局机关各处室:为实施《关于调整本市内外销商品房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申领了“内销”或“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期房尚未售完的,自调整通知公布之日起到市国土房管局换领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不打破原“内销”或“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顺序号,换证时“外销”许可证顺序号前加注“并”字以示区别。二、封皮印有“N(内)”、“W(外)”标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9月1日起不再使用。但尚未签用且数量较多的使用时应将“N(内)”、“W(外)”标记去掉。三、调整通知第五条“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商品房”,包括新开发建设的期房和现房,也包括此类房的二次交易
    2023-06-10
    163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执法证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大队: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之中,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证》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规定,为保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市局决定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证范围市局和各区县分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人员。二、申报执法证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练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2.无不良记录;3.接受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三、《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证》由市局统一制作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证》一律作废,并于申领新证时交回。旧证丢失的必须说明原因,由各单位盖章核实。四、申领执法证由市局有关处室、执法大队和各区县分局统一办理,并填写《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可在市局内、外网下载),将
    2023-04-22
    379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允许本市农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号:京国土房管市一[2002]198号发布日期:2002-3-19执行日期:2002-3-15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市权属登记发证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所:为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满足日益增多的本市农民购房需求,经研究决定:一、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农民,均可购买依法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购买证件齐全的存量住房。二、涉及农民购房的预购登记、交易过户、权属发证等手续,按照现行的市局与区县局的业务分工办理。三、本通知自3月15日起施行。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23-06-10
    243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地块内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机房所、沙面街房管科:雨季期间,为保障我市民众的居住安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我局决定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拆迁地块内的房屋安全。请你们结合《关于落实2003年汛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280号),组织各区对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安全进行清查处理,重点解决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房屋安全清查工作安排及要求。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清查,对市拆迁办已排查出的94个在拆地块进行重点清查处理(具体名单附后)。对拆迁地块房屋安全清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分案到人,专人督办。一是向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当面讲明房屋安全要求和责任;二是与公司一起现场勘查,清查结果列表造册,以备查用。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书面通知房屋业主和拆迁人进行房屋安全处理。必要时可强令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确定为危房的,责令业主或
    2023-04-23
    31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建立北京市土地出让地价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评估单位、相关单位、各位专家:我市自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来,一直在摸索建立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地价管理机制,至1996年基本定型为四级审批制,即地价委托评估、地价评审办公室初审、地价评审委员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审定,一直延用至今。该审批机制得到国土资源部等主管部门的肯定,并向全国各省市推荐。为进一步完善此评审制度现就建立北京市土地出让地价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地价评审专家库暂按由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聘地价评审专家组成;分别为: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国土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高向军建设部房地产评估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国土部土地估价师学会副会长:张瑜清华大学:刘洪玉教授首都经贸大学:洪亚敏教授北京大学:冯长春教授,林坚副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朱道林教授,王玮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叶剑平教授,曲卫东教授北京市土地学会副会长:杨燕敏二、关于
    2023-06-10
    5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北京市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县房地局、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电梯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一些使用年限长,制造、安装质量较差的电梯仍然在运行中,这些电梯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为保证住宅电梯安全运行,规范电梯的报废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各电梯使用单位(含电梯产权人和电梯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电梯的管理,依据本单位电梯的实际情况,结合本规定制定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对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住宅电梯,电梯产权人应向北京市特
    2023-06-10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法拆迁是指拆迁人违反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或者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等。 具体来说,违法拆迁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进行拆迁; 2、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如未告知被拆迁人拆迁... 更多>

    #违法拆迁
    相关咨询
    • 市场秩序整顿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1)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维护,所以要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市场秩序。(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3)用法律和道德
    • 如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8
      ①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②都应该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2016年住建部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对稳定市场、稳定预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今年重点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查的态势,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依法清出市场。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
    •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1)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维护,所以要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市场秩序。(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3)用法律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