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24:06 273 人看过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该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劳动争议的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登记地,注册办事处或总办事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登记注册的,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以投资方所在地、开办单位所在地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超过一个的,由最先受理劳动合同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用人单位变更仲裁地点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或者仲裁地点不被接受

如果仲裁委员会发现被接受的案件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应将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就上述移交案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被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被移送的仲裁委员会根据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因管辖权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协商不成的,应向共同高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报告指定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如何选择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法院有以下几点注意: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
    2023-02-22
    177人看过
  •  诉讼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具体包括:(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管辖,也称为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具体包括:(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管辖的定义,如何划分?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所涉及的领域、性质、情节等因素,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的制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因素,立案管辖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按照诉讼标的额划分,可以将立案管辖分为重大案件立案管辖和一般案件立案管辖。重大案件立案管辖指的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一般案件立案管辖则指的是其他案件。按照案件类型划分,可以将立案管辖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
    2023-11-05
    1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诉讼审理的管辖权争议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管辖的通知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文号:渝劳仲发[2008]1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56号令)自1999年起施行近10年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大部分已完成改制,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及外地驻渝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发展迅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赋予了
    2023-07-11
    149人看过
  • 管辖有争议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但要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
    2023-06-11
    424人看过
  •  管辖权争议: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
    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达成管辖协议时,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未达成协议,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达成管辖协议的话,按照协议执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 同 纠 纷 管 辖 法 院 怎 么 确 定 ?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在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
    2023-08-31
    41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深圳市)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1、市仲裁委员会处理下列劳动争议:(一)外国、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驻穗机构与其聘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外国、港、澳、台人士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三)市属用人单位与招用的非本市户口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四)市属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2、各区仲裁委员会处理本行政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地的行政区或县级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本市城区内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作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内的,由用人单位所在行政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04-22
    4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该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一、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该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而仲裁时效则是一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三、劳动争议案件具体是有哪些特征1.劳动争议主体是特定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
    2023-12-13
    172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1、级管辖权级管辖权是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中国人民法院的设立分为四个审判级别: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分别确定了各自审理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分级管辖的一般标准是普通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层级管辖权,我们应该关注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管辖下的特殊案件。此外,行政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针对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案件,自治区、直辖市(3)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还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区域管辖区域管辖是解决同级人民法院在分级管辖的基础上,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问题。行政诉讼的区域管辖权可分为一般区域管辖权和特殊区域管辖权一般地域管辖权是指适用于一般行
    2023-05-07
    4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应该如何抢夺管辖权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民诉法关于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
    2023-03-23
    2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使用约定管辖
    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争议的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几种(一)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二)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三)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
    2023-02-20
    217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移送的规定是怎样的
    但只要是法院已经受理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主要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退休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退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等。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
    2023-02-17
    360人看过
  • 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劳动纠纷诉讼请求应当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如实的书写,劳动纠纷诉讼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劳动诉讼要提供什
    2023-09-16
    1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地域管辖问题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2],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八规定: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21
    28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劳动仲裁是如何规定劳动争议管辖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31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诉讼如何提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