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6:13:22 109 人看过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的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居住权有时间限制吗?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二、居住权完善了哪些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并且也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情况下,产权人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反之,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如果约定的很明确的话,不管之前的租赁时间有多长,居住权人没有房子的产权,到期没有理由占着房子不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公司住所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公司住所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公司住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租一处,向工商局提出公司地址变更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工商执照副本,及新的房屋租赁合同。二、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三、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
    2023-06-15
    243人看过
  • 个人租住所给公司租赁合同
    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1、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2、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3、房屋在租赁之前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4、租赁期限的限制;5、租赁合同的备案;6、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及陷阱防范。一、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有什么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承租人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2、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并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3、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协议应具体明确;4、租赁合同保证金条款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尽量避免风险,防止欺诈;5、租赁合同的转租条款明确规定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合同中转租;6、应当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二、买房时房东有哪些责任和义务?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
    2023-03-11
    387人看过
  • 是不是签了租赁合同就有居住权
    1、租赁合同不会产生居住权,但会产生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抵押车结果签了租赁合同怎么办可以跟对方
    2023-08-16
    344人看过
  • 租赁备案到期了居住证怎么办
    一、租赁备案到期了居住证怎么办申领居住址,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二、租赁备案过期了影响居住证吗租赁备案过期了影响居住证。比如在此期间需要居住证开具某些证明的话,就会因为租赁备案过期而无法办
    2023-04-03
    249人看过
  • 租房合同无效但租赁人仍需支付居住期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与转租人的租赁关系亦应当无效或解除。由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租金,但是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构成侵权,出租人可以直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现实生活中,在自己比较陌生的环境里找房子,最好通过中介机构。因为中介机构可以提供非常完备的租赁合同,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选择中介公司时,也要事先了解一下其可靠度和信誉度,最后选择一家或两家可靠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应事先查验产权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并保留相应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出租人应了解承租人(单位)的真实身份与房屋用途,还要及时查看水、电、气、电话、物业、有线电视等费用是否结清;对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要在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纳,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
    2023-05-03
    187人看过
  • 居住权房屋能否被租赁?
    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然如何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将该房产租出去的,则也可以出租。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1、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2023-08-12
    412人看过
  • 房屋所有人怎么给其他人居住权
    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给其他人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同时还需要进行居住权登记。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房屋所有人怎么给其他人居住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2-07-05
    311人看过
  • 租房合同到期居住证如何续办
    关于租赁期满后办理居住证的相关事宜如下所述:首先需要向居住证受理机构提交由房东开具的严格规定格式和内容的居住证明文件及房产权属证明材料,同时还需附上房东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其次,由申请人亲自携带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近期拍摄的数码相片专属编号,前往居住地的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处或者指定的居住证服务站进行申请登陆;最后在经过受理点工作人员的初步审核之后,即刻打印出《居住证申请表》并要求申请人签字认可以示无误,最终开具证件申请回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024-07-28
    332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能继承给共同居住的人吗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则会归于无效。一、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二、
    2023-04-10
    177人看过
  • 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
    一、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居住权的最新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
    2023-06-01
    308人看过
  • 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不是本人
    办理居住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不是本人,但是本人应当能够提供有效的居住地证明。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武汉居住证办理流程符合武汉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人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1张、居住地址证明、就业证明或者就读证明等材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等待制证了,最终会按申请人选择的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发放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
    2023-08-15
    181人看过
  • 租赁房屋被卖后租房人是否有权继续居住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房屋。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押一付三第二个月交房租合法吗可以生效,如果是房产证出来业主还没去交税的话就让卖方去交,如果是一手刚买过来,就要到开发商那办理更名。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6-27
    477人看过
  • 租赁房屋是不是取得了居住权
    一、租赁房屋是不是取得了居住权在租赁关系中,确实存在着居住权这一设定,然而,它并非通过直接授予的方式来实现,而是源自于用益物权制度。自该等权利依法进行登记备案之时起,居住权便宣告成立,同时也具备了人身专属性的特征。居住权人有权力依照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对他人拥有的住宅实施占有和使用权,从而满足其日常生活和居住所需。《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租赁房屋漏水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关于租房过程中所产生的漏水问题,给楼下邻居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其赔偿责任通常遵循过错原则进行判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应由该房产的所有
    2024-07-28
    164人看过
  • 房租到期后有优先居住权吗
    房租到期后是没有优先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定的,房屋所有人没有设立的,房屋就没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023-02-1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能直接产生居住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
      租赁合同不产生居住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租赁合同上的居住权是否产生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9
      租赁合同不产生居住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租房合同到期后居民不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7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
    • 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如今其实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具体到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上面,多少还是存在
    • 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
      1、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一般会自动续期,根据《民法典》(2021,0 1.0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