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6:13:22 109 人看过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的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居住权有时间限制吗?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二、居住权完善了哪些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并且也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情况下,产权人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反之,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如果约定的很明确的话,不管之前的租赁时间有多长,居住权人没有房子的产权,到期没有理由占着房子不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租房合同无效但租赁人仍需支付居住期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与转租人的租赁关系亦应当无效或解除。由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租金,但是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情况下,次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构成侵权,出租人可以直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现实生活中,在自己比较陌生的环境里找房子,最好通过中介机构。因为中介机构可以提供非常完备的租赁合同,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选择中介公司时,也要事先了解一下其可靠度和信誉度,最后选择一家或两家可靠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应事先查验产权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并保留相应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出租人应了解承租人(单位)的真实身份与房屋用途,还要及时查看水、电、气、电话、物业、有线电视等费用是否结清;对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要在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纳,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
    2023-05-03
    187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否设立居住权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可以设立居住权,但设立居住权期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租房不合法,租赁合同有效吗按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1、房屋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
    2023-02-11
    117人看过
  • 租赁备案到期了居住证怎么办
    一、租赁备案到期了居住证怎么办申领居住址,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二、租赁备案过期了影响居住证吗租赁备案过期了影响居住证。比如在此期间需要居住证开具某些证明的话,就会因为租赁备案过期而无法办
    2023-04-03
    249人看过
  • 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不是本人
    办理居住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不是本人,但是本人应当能够提供有效的居住地证明。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一、暂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暂住证办理流程是:申领暂住证,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二、去哪里办居住证?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
    2023-04-03
    307人看过
  • 老人房产给儿女后有居住权吗
    一、老人房产给儿女后有居住权吗1、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而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老人赠与子女房屋后,基于对老人保护的原则,老人享有居住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间;(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赠与房屋怎么过户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
    2023-05-24
    52人看过
  • 居住权人是否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使居住权人盈利赚钱。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不能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一、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何时能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可见当事人在当事人之间合意设立居住权时开始就能登记了,居住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成功设立。二、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吗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享有居住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
    2023-03-23
    491人看过
  • 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
    一、产权人要被居住权人驱赶该怎么办?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居住权的最新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
    2023-06-01
    308人看过
  •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能继承给共同居住的人吗
    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则会归于无效。一、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二、
    2023-04-10
    177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属于侵占罪吗
    二房东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的处理方式是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并且给予一定的时限办理或者缴纳房款,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身亲强制执行。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不属于侵占罪,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一、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租赁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的处理办法是要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
    2023-06-04
    219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怎么办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
    2023-06-21
    9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被卖出的,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房屋被卖后可以继续承租吗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被卖后,有权继续承租;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影响,新的所有人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2023-07-17
    213人看过
  • 产权人能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私自卖房吗
    产权人可以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私自卖房。因为房产属于产权人的,产权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任何时候,任何方式,但产权人发生变动后不影响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居住权的时间是多久?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二、居住权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居住权有哪些权
    2023-06-22
    229人看过
  • 没有租赁合同,只有房产证,怎么去办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证相片回执,身份证明材料及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租房合同,但是符合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只需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即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一、广州居住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2023-06-27
    92人看过
  • 无权占有人的租赁合同
    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法律对此的详细规定是,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生活中的两种情形,一是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不为无权处分,二是盗窃人出租租赁物的,属于无权处分。因此对于此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租赁合同有效。一、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有哪些法律后果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1、
    2023-03-11
    13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上的居住权是否产生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9
      租赁合同不产生居住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租赁合同能直接产生居住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
      租赁合同不产生居住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租房合同到期后居民不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7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
    • 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
      1、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一般会自动续期,根据《民法典》(2021,0 1.0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 租房合同到期后有没有优先居住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是可以无条件优先续约的,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优先续签的情形只会出现在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之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权延伸出的法律权利,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3、租房合同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此时虽然是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了房屋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