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的空心房能随便拆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40:39 162 人看过

随手拿到一份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暴露出的拆迁奖励、补助乱象,令人不得不佩服征收方的“睿智”,也不得不担忧被征收人能否禁得起诱惑,排除得了干扰,最终获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通常认为,这里规定的补助和奖励不是普惠的、人人都有的。

比如,奖励是针对在签约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的,如果被征收人未按期搬迁,就不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

而补助则顾名思义,一般是针对生活困难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以及住房困难家庭的。

然而到了实践中,前述补助和奖励则有变味儿的嫌疑。

我们以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一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例,来看看其中究竟都作了哪些独具匠心的规定。

选择货币补偿就给补助。

这份方案规定,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货币补偿是当下政府比较推崇的补偿方式,而产权调换则因不能盘活带动房地产市场等因素而受到冷落。

然而实践中,选择货币补偿却存在一个非常巨大的风险不容忽视——买不起新房。

日前据媒体报道,就有大批杭州的被征收人手握上千万元的货币补偿款而到处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在大城市房价高涨的今天,究竟能不能相应政府号召毅然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这是需要被征收人好好琢磨的重大问题。

虽然如这份方案所述,政府会多给予这部分被征收人20%的补助,但这笔补助究竟能不能解决购房问题,才是这一问题的关键。

如果说倾向于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么采取“打包”方式的提前签约奖,则可谓是疑问多多了。

方案中规定,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7年1月10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

为鼓励被征收人相互促进、相互帮助,对整栋在奖励期限内提前搬迁的,给予整栋提前搬迁奖,按每户2000元给予奖励。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政府的上述提前搬迁奖励规定是与征收中的公平原则不相符合的。

既然方案中规定的签约期限,那也就意味着期满前的期间是给予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在家庭成员内部充分沟通、交流,对征收补偿所涉的相关问题全盘综合考虑之用,人为的设置“奖励”来对这一期间进行压缩、控制,显然与立法精神相悖。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

而上述“按日计奖”的政策安排,实质等同于对暂时“有意见”的群众实施“按日计罚”,有意见一天,就没200元,明天还有意见,就继续没200元……试问,对于尚在签约期限内的情形,如此安排,究竟是否公平、合理呢?显然,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既然有签约期限的规定,那么奖励与否就应当严格按照这个期限走。

第一天签约,和最后一天签约,都在期限之内,又缘何会差出11800元来呢?

至于“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打包”式奖励政策,则更是为人所诟病。

这等于是将一个单元、一栋楼中的被征收人人为用利益捆绑起来,名为“相互促进”,实为“相互施压”,构成“发动群众斗群众”的征收方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一旦有一户被征收人选择暂时“有意见”,那么整栋楼的其他居民就都可能为了这区区2000元既得利益而对这一户“有意见”,这显然不是和谐征收所应遵循的法治精神。

就立法本意而言,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一定是针对具体被征收人的行政行为,而不可能是征收方和一栋楼、一个社区的人集体签订补偿协议。

因此,这种“打包”式奖励政策本身,是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保障有害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明晰。

在明律师最后提请大家冷静思考的是,上述“提前搬迁奖励”全加到一起最多能有多少钱?你没算错,就是14000元!试问,为了这区区14000元,被征收人就应该放过征收中可能存在的评估陷阱、房屋认定问题、补偿协议陷阱等等矛盾争议而直接选择妥协么?自然,这后面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直接的问题,即补偿数额的显著偏低、不公平不合理。

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错误大家犯得已经足够多了,若要获取满意的补偿,就不能再犯。

总而言之,奖励、补助政策的制定具有很强的随意性、目的性,是征收方为被征收人设置的一个“游戏、噱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空心房不是违建,不能说拆就拆
    随手拿到一份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暴露出的拆迁奖励、补助乱象,令人不得不佩服征收方的“睿智”,也不得不担忧被征收人能否禁得起诱惑,排除得了干扰,最终获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通常认为,这里规定的补助和奖励不是普惠的、人人都有的。比如,奖励是针对在签约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的,如果被征收人未按期搬迁,就不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而补助则顾名思义,一般是针对生活困难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以及住房困难家庭的。然而到了实践中,前述补助和奖励则有变味儿的嫌疑。我们以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一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例,来看看其中究竟都作了哪些独具匠心的规定。选择货币补偿就给补助。这份方案规定,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搬迁期限内完
    2023-06-17
    368人看过
  • 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的情形有哪些
    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征收单位一般不可以组织拆除。在未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一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均应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认定无效。5、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效力6、如果被
    2023-08-03
    361人看过
  • 农村地区的下列“空心房屋”将被拆除。有没有拆迁补偿
    以下四种“空心房屋”属于拆迁范围:1。未经修缮、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2。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的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土砖房和木屋;3。违法建设部分“空心房”;4、除宅基地标准外,每户有一套房子的房子也在空心房的范围内。政策:房屋倒塌或闲置房屋,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拆除空心房屋有没有补偿?目前,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空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重庆为例,重庆市空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10万至20万。由于各地宅基地的平均面积和经济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较大差异。但对于违法建设空心房屋将不予赔偿。使用权确定后,集团报县级人民政府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土地。如果空置房不能强制拆除,如果要拆除空置房,必须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当事人同意。农村“空心房”的评估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鉴定结果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尽相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属于危房的空心房屋,另一类是属于危房的空
    2023-05-31
    80人看过
  • 房子拆迁协议可以随便改吗?
    房屋拆迁协议是可以更改的,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可以就拆迁协议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农村可以随便建房子吗农村不可以随便建房子。一般需要按照政府所审批的面积来建房屋,超出的面积是属于违法的,被执法部门查到,要接受行政处罚的。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的转让给他人,可以经过集体的同意本村相互之间调配。任何新建、改建、重建和扩建行为,都要经过规划许可。未批准建设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8-01
    357人看过
  • 要拆迁,房屋装修就是抢建嘛,拆迁补偿嘛
    如果房子要拆了,装修能算是抢建吗?房屋拆迁时有没有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赔偿。在拆迁过程中,审计人员要运用有效证据,依法正确判断“三抢”,严厉打击不法分子,规范征地拆迁秩序,降低国家投资成本。主要审计方法如下:一是对地上实物(如经济作物、房屋建筑、企业等)的全部补偿合同进行登记分类,选择每类补偿金额较大的补偿户作为审计重点;二是以外部人员为审计重点。安置土地时,可向当地公安部门取得户口,以确定被补偿人的身份。三是核查被认定为审计重点的补偿人收到的补偿款;四是计算补偿人占用土地的面积。外地人需要取得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如果是当地村民,需要根据土地和青苗的补偿金额计算实际建筑面积;第五,利用航拍照片或当地国土部门提供的年度更新遥感影像资料和测量分界线图,核对实际建筑面积;
    2023-05-31
    301人看过
  • 房子被认定成危房,就能随便强拆了吗
    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后,不能随意强拆的,在强拆前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要对被拆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第二十条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一、农村危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农村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是不一样的,农村危房改造只是对危险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拆迁的行为,而征收拆迁只要在征收范围内的,无论什么房屋都要拆迁。两者的区别:(一)拆迁补助对象的不同1、农村危房拆迁的补助对象(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
    2023-02-21
    212人看过
  • 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征收单位可以组织拆除吗?
    一、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征收单位可以组织拆除吗?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不与被征收人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老旧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就是空心房吗?老旧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不一定就是空心房,空心房,就是农村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破烂不堪、具有安全隐患以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危旧土坯房。1、长期闲置荒废,没人居住且没人修缮的房屋;2、有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农民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比如
    2023-04-16
    313人看过
  • 何为拆迁、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拆迁房屋承租人
    拆迁,是指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妨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异地或同地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农村以下几种“空心房”要拆了,拆迁有补偿吗?
    一、农村以下几种“空心房”要拆了,拆迁有补偿吗?根据国家出具的相关政策规定,国家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根据各地区实际经济情况进行确定。空心房不会进行强拆,如果是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村空心房的评判,要经过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分为不属于危房的农村空心房,和属于危房的空心房两类。二、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三、国家进行“空心房”的拆除主要目的是以下几个方面:1、节约农村土地资源当前农村有许多有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宅基地并且有建住宅的
    2023-06-02
    259人看过
  • 农村拆空心房合法吗
    农村拆空心房不合法。农村的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要经过原住户的同意,如果空心房对村民构成威胁的,村委也只能请求有拆除权的行政部门依法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强拆养殖合法吗?强拆养殖不一定合法。如果属于司法强拆则是合法的,暴力强拆违法。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8-18
    67人看过
  • 长期未居住的空心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长期未居住的空心房拆迁怎么补偿空心房拆除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不尽相同,具体需要看当地政策如何。在重庆地区,一亩宅基地,补偿款为10-20万不等;而辽宁地区,中等大小的就能获得补偿款5万元。虽然这些补偿款对于已经落户在城里的农民来说并不算多,但一直空着也是浪费,倒不如退出获得些补偿。当然,处于城市近郊的农村房屋还是得慎重考虑,说不准过一两年就被征收,那时候的拆迁款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二、农村空心房可以随意拆除吗农村空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要经过原住户的同意,如果空心房对村民构成威胁的,村委也只能请求有拆除权的行政部门依法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
    2023-04-27
    186人看过
  •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一、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村空心房的评判,要经过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国家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标准,各地区标准有所不同。二、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三、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1、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2、果是有偿复
    2023-06-02
    21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能否随便写吗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许多村民已经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想要确认《征地拆迁协议》无效。那么协议能否确认无效呢?答案是实际操作中确认无效的情况很少。如果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明知涉及的土地将被征收,协议的内容也将得到明确和认可。在没有明显证据证明订立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事后人民政府已经获得征地批准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确认协议无效。虽然签订协议之时,区政府尚未取得相关征地批复,但该情况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此外,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就补偿和安置签订协议,属于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因此,无论是2020年1月1日前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还是2020年1月1日后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在实际操作中都很难确认无效。所以,在此提醒已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保持正常心态,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必须谨慎对
    2023-08-18
    449人看过
  • 拆迁房可以购买嘛
    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也就可以进行买卖,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一、最新二手房房产证办理流程(一)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二)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
    2023-06-22
    8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拆迁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04
      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要依据强拆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未补偿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
    • 嘉兴空心房怎么交易拆迁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6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 房屋空心房拆迁无人签字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不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签订补偿协议,不得强制拆除房屋。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的搬迁期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违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部门参加搬迁活动。
    • 空心房拆迁是否需要征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3
      1.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不与被征收人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门面房拆迁能找承租人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门面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