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05:52 60 人看过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被申请执行人是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为被申请人(立案阶段),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就是被执行人,而法院自然是执行人。

一、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我们知道,法院判决下来后,原被告双方应当尽快如实履行法院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被告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持已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被执行人和被申请人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吗
    可以的,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法律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党员、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
    2023-06-25
    279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法院会终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民事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
    2023-06-19
    208人看过
  •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能否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不能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被执行人不履行可以拘留多久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债务人还是不执行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行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2023-06-21
    332人看过
  •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可以吗?
    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2.请求目
    2023-06-29
    238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是指谁?
    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为被申请人(立案阶段),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就是被执行人,而法院自然是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死亡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被申请执行人注意事项有什么?1、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期间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2023-06-20
    353人看过
  • 互为履行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执行
    互为履行的意思就是说,双方都相互进行履行,这是在双方不履行的时候,法院可以判决进行互为履行,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是可以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合同代为履行的构成要件所谓法律上的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特定的客观事实,这种事实的发生,可依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分为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
    2023-06-13
    21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布控申请什么意思
    强制执行布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对被执行人实行布控措施的申请,一般是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防止被执行人出境逃避债务等。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024-05-20
    449人看过
  • 被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法律关系
    (一)定义不同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失信。(二)性质不同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三)处理结果不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无需纳入信用档案。
    2023-08-14
    365人看过
  • 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能申请执行么?
    一、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能申请执行么?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会执行的,那么就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是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进行履行,同时对于被申请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的处分,这样对于申请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障。可以向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对被申请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
    2024-02-01
    350人看过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甲不能清偿债务,但却对乙享有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丙可向法院申请代位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甲没有申请代位执行。一年后,丙又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该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执行法院可否支持?对此问题,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的代位执行申请已过了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不应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代位执行不应受民诉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限制。根据民诉法第233条的规定,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此,丙的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支持。笔者认为,回答上述问题,应必先究明代位执行的性质、效力根据及适用条件。一、关于代位执行的性质代位执行是指负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案外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案外第三人应直接向执行债权人履行其对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2023-06-04
    350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通知的时限
    被执行人收到被执行通知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会通知被执行人吗?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
    2023-07-16
    476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一、到期债权执行申请书____县人民法院:我与曾____借贷纠纷一案,你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依据本人的申请,你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现得知被执行人与____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你院判决。依据(2008)____民二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被执行人曾____货款82000元;赔偿拒绝向被执行人曾____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54000元,两项共计136000元。据此,被执行人对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36000。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特请求贵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
    2023-06-06
    22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一、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追加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情况,以及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并附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追加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法院应一次性告知补足。没有明确的被追加执行当事人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撤销案件。注意:书面申请及材料是交给立案部门,不是交给执行局的案件承办法官。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
    2024-01-22
    366人看过
  • 申请执行后执行和解
    执行后和解1、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相关见解1、“我实在不知道法官的许若是否有法律根据”首先,纠正你的理解错误。在执行程序中,法官所履行的是职责和职权,不存在对当事人的义务。因此,你所谓法官对你“许诺”,显然是错误的。至于是否能够“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又马上重新启动那个强制执
    2023-04-29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和申请中止执行是一个意思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一样。首先,不应该叫中止执行,一般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这样以后代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撤回执行申请就是向法院表达不执行的意思,以后很可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所以,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款项,千万不要撤回执行申请。
    • 两个被执行人申请和被执行人同时可以申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2
      1.如果两名被执行人是同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不用分别申请,再申请书中将两名被执行人同时列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执行的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
    • 申请执行人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是怎样的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有人认为民事执行因受理破产申请而中止执行的,只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应和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而在重整程序和和解程序中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并非一定要等到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才能恢复执行程序”,是对的,因为破产进入重整程序和和解程序这说明破产申请人对公司或企业有信心对自己进行清偿,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清偿也是可以的。重整程序和和解程序表示这对破产执行程序的终结。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人视结论的不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