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高空坠物应如何追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54:57 81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高空坠物应如何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二、小孩高空抛物砸到人怎么办?

对于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

对于实际使用人,主要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另外,这个主要是在建筑物发生脱落等情况时,受害人即可以通过这个方式确定加害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即谁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谁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现在确定小孩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并且给地面上的人造成损害的,那么该小孩需要为此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不过该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将由其监护人承担。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以下的分类: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年龄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要进行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对于法定代理人,是指法律上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实际中经常遇见一些高空抛物事件,在不能断定谁是责任人时,那么为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将会确定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作为责任人。

确定小孩高空抛物砸伤人后,其监护人将直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主张额外收益。另外,高空抛物致损的赔偿中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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