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报告属于隐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2:10:56 492 人看过

属于。员工知道是公司组织的,又参加了体检。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员工同意公司了解员工的某些隐私(体检项目)。如果员工不同意的话可以拒绝体检或拒绝部分体检项目。但是公司应当有保护员工身体隐私的义务(体检报告的结论)。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公布或向无关第三人透入员工的体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案底属于隐私吗
    属于个人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隐私权的主体是什么1、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隐私权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就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按我们平常来理解就是普通的有生命的个人,而不包括法人在内。隐私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保持的心情愉悦、维护一个人最起码的自尊,而且,隐私权也是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是针对拥有这个权利的人自身人格上拥有的权利,换句话来说就是可以为拥有隐私权的人的自身的人格带来正面的权益和利益。2、人格权拥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它是不涉及到财产性的,作为一个企业的法人,那么它的秘
    2023-04-21
    152人看过
  • 辞职体检报告能带走吗
    可以要回的,虽然是单位出钱的,但是体检数据是个人的,属于个人隐私,单位无权扣留的。体检报告一般都是个人保留,如果体检报告在公司,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公司有权收取员工的入职体检报告作为员工招录的必备手续,并存入公司或员工个人档案,没有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的员工离职时可以请求返还给本人(但是公司可以复印备案)。一、员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1.首选证据: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必须有公司的盖章和员工的签名才有效。在职证明::由公司出具并由公司盖章。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与在职证明类似,社保缴纳记录;实践中存在委托代理机构缴纳社保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的社会保障付款记录就不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了。工资流水:必须由公司的公司帐户发放,如果是由个人发放的,则需要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以证明关联关系。2.次选证据:入职的相关文件:录用通知、入职登记表、薪酬
    2023-03-24
    358人看过
  • 入职交的体检报告可以要回来么
    员工离职时入职体检报告单是可以要回的。体检报告属于个人隐私,报告单记载有体检人的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员工的体检报告。如果其继续拒绝归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单位在接到体检报告后,不正当扩大了体检结果的知晓范围,造成了对当事人隐私的不正当扩散,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了当事人的隐私,单位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一、员工入职后发现怀孕会被辞退吗?不会被辞退。员工怀孕是个人隐私,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所排除的条件违背基本人权和社会常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件是无效的,单位不能据此违法辞退员工。怀孕不属于劳动者必须说明的跟合同有关联的情况信息。另外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怀孕职工也有享受特殊保护的权利,若单位作出辞退行为或者有其他违规操作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二、签劳动合同要求体检吗需要看公司的规定,现在大多公司在员工入职前都会要求让其体
    2023-03-29
    335人看过
  • 体检报告伪造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谈不上违法,但在应聘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是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凭借代检的体检报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欺诈行为,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将这样的员工辞退。语言侮辱犯法吗?语言侮辱是违法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2023-07-04
    124人看过
  • 拘留令属于隐私吗
    一、拘留令属于隐私吗如果是行政拘留的,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机关要公开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如果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应该保密,张贴涉及个人隐私的拘留单,就是侵犯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二、隐私的特征有什么1、隐私的主体是自然人。隐私源
    2023-05-03
    447人看过
  • 吸毒史属于隐私吗
    吸毒史不属于隐私,公安部公布吸毒人员名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
    2023-05-13
    423人看过
  • 在入职体检报告中作假有什么后果
    入职前体检报告作假,对求职者本人没有好处,因为体检中心会把真实体检报告上网,求职者本人和用工企业都能很方便地查到真实的体检数据。用工制度完善的大企业即便一次性招几百名操作工,也会一一核实体检情况。求职者以假的体检报告欺骗用工单位,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自身权益受损。专门提供假报告的单位或个人则涉嫌扰乱医疗卫生管理秩序,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他也表示,民事违法行为的结果对造假者威慑力度不大。“体检报告造假不像制作和贩卖假证件,后者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刑法》并未明确列出体检报告作假这一项”。体检报告的作用:1、了解体检者本次的身体健康状况。医生通过报告上面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专业名词和检查数据就可以判断体检者的身体状况,目前是处于健康状态还是疾病状态。哪些指标已经升高,哪些指标虽然没有超过正常范围,但是已经处于最高限或最低限等等,这些都是医生可以通过
    2023-02-23
    421人看过
  • 体检隐私侵权案
    诉讼代理
    主审法官刘虎第一次敲响法槌是在上午9点整,而第二次敲响法槌仅隔了10分钟。今天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求职大学生于娇(化名)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侵犯隐私权一案,因为于娇的诉讼代理人临时变更了诉讼理由,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延期审理。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范畴如何限定?当两者间发生冲突时,价值如何取舍?据悉,此类案件的审理,在山东省尚属首次。求职体检被查出小三阳去年3月,得知大众报业集团招聘记者,就读于北京某名牌高校的于娇于是投了简历。经过3轮面试和两轮笔试,大众报业集团向其发出了录用通知的电子邮件,并称只要体检合格即可签约。同年5月,大众报业集团委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为于娇和其他应聘者一起做身体检查。其间,大众报业集团有关负责人员向每名体检人员发了一份单子,明确写有乙肝五项的检查项目。时隔不久,体检报告出炉,于娇被检查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为此,大众报业集
    2023-06-09
    390人看过
  • 举报他人违法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023-04-21
    224人看过
  • 入职时隐婚是否属于欺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范围仅局限在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负有告知义务。婚姻状况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相关性,因此,单位知情权行使范围并不涉及到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据此,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也不属于单位知情权的范围,并非职工必须告知用人单位的事项。由此可见,隐婚不能构成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欺诈,隐瞒婚姻状况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6-13
    455人看过
  • 公司电脑属于隐私吗
    一、公司电脑属于隐私吗不属于隐私,公司电脑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有权检查电脑中的内容,自然也就不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二、侵犯隐私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区别吗个人信息和隐私是或具有交叉关系、或互异、或包含的两个概念。隐私是指不被公众所知的,具有私密性。个人信息则是一个不可能进行周延的概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
    2023-05-03
    433人看过
  • 请假原因属于隐私吗
    不一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原因1、网络购物要谨防钓鱼网站。登录购物网站时要核实网站的域名是否正确,审慎点击商家从即时通讯工具上发送的支付链接,以防陷入钓鱼网站骗局。2、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对于已经废弃的包含个人信息的资料,一定要妥善处理好。不经意扔掉,可能会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导致个人信息泄漏。3、身份证复印件上要写明用途。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用于××用途,他用无效”和日期。复印完成后要清除复印机缓存。4、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简历中不要过于详细填写具体信息,尤其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5、不在群聊中透露个人信息。在社交网络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
    2023-04-21
    275人看过
  • 银行卡号属于隐私吗
    网络隐私权
    1、银行帐号也是隐私,就算是工作人员也不可以将客户的银行帐号告知他人。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一、网络隐私权的特点有哪些1、侵权产生的容易性网络隐私的载体是具有虚拟性质的网络,其不可触摸性导致了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极其容易受到侵犯。网络的高度开放性、流动性和交互性的特性决定了个人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使得侵权变得十分容易,而救济变得相当困难。2、侵权主体和手段的隐蔽性关于侵权主体的界定,一般是存在很大困难的。因为网络的虚拟性是侵
    2023-03-16
    150人看过
  • 出生日期属于隐私吗
    出生日期属于隐私权范围,如果侵犯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赔偿。公民有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揭露别人的隐私是不道德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姓名权就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之内!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然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
    2023-04-2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体检报告是否隐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可以。但是未征得本人同意传播病情属侵权单位对职工最基础的福利是组织整体体检,但许多人觉得体检报告被单位“窥视”,侵犯了隐私权。对此,体检报告属于个人的隐私,应该受到保护。单位是否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关键在于体检报告的公开范围。在体检报告出来后,单位在发放体检报告时应该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体检中心有义务将体检报告递交给单位,但要是体检者主动向体检中心要回体检报告,那么,应尊重体检者的做法。体检报告属于
    • 入职体检报告离职时应该还清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
      做入职体检通常第二天就能够拿到体检报告单,能够去体检中心取,也能够选择将体检报告能够直接快递到公司,也能够快递到家里,入职体检体检事项如下: 1、通常事项:入职体检中的通常事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2、内科:入职体检事项中的内科,主要是:心、肝、脾、血压、肾脏。 3、血型:AB血型测定。 4、血常规21项:红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等21项体检。 5、尿常规体检:尿常规体检能及时体检出结石、结
    • 入职体检报告不存档会有影响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职业病体检结果企业应该存档。职业病体检周期,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少数2年一次),企业应该给职工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职业病体检报告,需要存档。对于你的问题,是一定要按国家规定执行。1、入职体检时检出职业禁忌症、企业有权可以直接解聘。2、岗中体检时检出员工有职业禁忌症,依照规定不能从事现有环境的工作,公司有权安排员工调岗,不服从调岗者,可以劝退。3、有传染病的员工,企业应该让员工请病假回去治疗,不在传染
    • 入职体检多久可以拿到报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做入职体检通常第二天就能够拿到体检报告单,能够去体检中心取,也能够选择将体检报告能够直接快递到公司,也能够快递到家里,入职体检体检事项如下: 1、通常事项:入职体检中的通常事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2、内科:入职体检事项中的内科,主要是:心、肝、脾、血压、肾脏。 3、血型:AB血型测定。 4、血常规21项:红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等21项体检。 5、尿常规体检:尿常规体检能及时体检出结石、结
    • 入职体检报告什么时候能拿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做入职体检通常第二天就能够拿到体检报告单,能够去体检中心取,也能够选择将体检报告能够直接快递到公司,也能够快递到家里,入职体检体检事项如下: 1、通常事项:入职体检中的通常事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2、内科:入职体检事项中的内科,主要是:心、肝、脾、血压、肾脏。 3、血型:AB血型测定。 4、血常规21项:红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等21项体检。 5、尿常规体检:尿常规体检能及时体检出结石、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