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解决之“军争”范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13:29 166 人看过

《孙子兵法》讲道,战争中一定要把握“军争”的艺术,“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力求“后人发,先人至”。。。也就是要创造有利地位和作战条件,把握战争的主动权。在律师实务中,同样可以之为借鉴。笔者近来就代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颇有感触。

案件大致情节如下:

员工陈某任某四星级酒店人事主管已近九年。2008年初,由于酒店领导班子调整,陈某与新的上级领导发生隔阂。5月份以后,酒店以陈某工作失误为由两次下调其工资,并于7月份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客房部服务员。

两天后,陈某即以身体健康欠佳为由向公司请假。此后,公司对陈某请假的理由和手续、方式等多次提出质疑,要求其到岗上班;而陈某一直不为所动,并通过连续请假的方式(每次一到两周)将假期延至11月中旬。10份开始,酒店停发陈某的工资、停缴社会保险。

在痛切感觉到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情况下,陈某从11月份开始找媒体进行投诉并经介绍向本人寻求律师帮助。

在对案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后,本人提出如下症结:

一、本案的导火索实为陈某与公司领导之间的由公而私的个人恩怨。但其中孰是孰非难以明断,也不足作为定案的依据和理由。

二、陈某连续数个月的请假不到岗,在事实和程序上的确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双方对此纠纷提起仲裁或诉讼,胜负在所难料,很大程度上将寄托于裁判者的自由裁量取向;且这方面的证据总体上于陈某不利。

三、公司单方面对陈某采取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的措施,名义上是为督促陈某及时到岗,但实质上已违反法律。员工就此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进行经济补偿,当可立于不败之地。

有鉴于此,在征得陈某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果断于陈某最后一次请假期满的第二天向酒店发出《律师函》: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依法进行赔偿。

但酒店不仅没有进行赔偿,反而在收到《律师函》的第二天,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陈某长期旷工为由作出对陈某除名的决定,向其递送《解除合同通知》。

不得已,本人代理陈某提起仲裁。后又经法院审理,最终调解结案,取得令当事人陈某较为满意的维权结果。

客观来讲,本案中的单位和员工都有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各有说法),而且这种解除合同的决定由谁先提出就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试想,如果是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庭审焦点势必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即陈某是否存在严重违纪(长期旷工),也即考证其请假的合法合规合理性上面。那么结局是尽管陈某仍然可以要求对方补发工资,补缴保险,但其最主要的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将成未定之数。

而本案中员工陈某的解除决定,就将争议焦点固定为酒店是否违法,陈某是否能依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酒店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面。而在这个层面上,建立有力的事实和理由的攻防堡垒当然就顺理成章了。

现在来总结,律师在本案中最出彩的地方在于协助员工先单位一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及时代为发出《律师函》。正是这一步,掌握了仲裁及诉讼的主动权,最终有力地维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的合法权益。

无怪乎法院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陈某直言不讳的表示:“你这个案件赢就赢在你及时请了一个律师。”当然,法官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陈某请了一个象我这样的“好”律师啦!没办法,对这点褒奖本人也只有受之无愧了。

也许,象这样的“小案件”,可能很多自以为的“大律师”不屑于花心思去处理。但从律师行业的角度,能通过个人的努力实践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律师存在的价值,也是一件颇令人欣慰的事情!(武汉律师吴新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贾建军劳动争议一案
    仲裁委员会
    上诉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以下简称火电一公司)与贾建军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贾建军提起劳动仲裁后,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平劳仲案字【2004】第130号裁决书,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系当事人协商一致为由驳回了贾建军的申诉请求。贾建军不服向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湛河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30日作出(2005)湛民初字第103号民事判决,驳回了贾建军的诉讼请求。贾建军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7月14日作出(2005)平民终三字第405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生效后,贾建军提出申诉,本院于2006年9月6日作出(2006)平民立通字第14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后贾建军又向省高院申诉,省高院于2007年9月18日作出(2007)豫法立民字第215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再审后,撤销了(2005)平民终三字第405号民事判决和(2005)湛民初字第10
    2023-06-08
    78人看过
  • 解决劳动争议到哪里
    劳动争议调解
    1、找委员会进行调解。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一、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2023-02-24
    38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策略探讨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那么
    2023-07-13
    332人看过
  • 解决劳动争议时效放宽
    劳动争议时效
    本报讯(记者姜*秋实习生王莹)从市劳动局获悉,从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开始实施。据了解,该《解释(二)》针对当前劳动争议纠纷类型增加,而《劳动合同法》尚未颁布的现状,就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中一些问题作出了新规定,在审判实践上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诉讼程序更加细化据了解,《解释(二)》的主要内容是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程序进一步加以明确和细化,确定了一系列方便劳动者维权的措施,扩大了司法实践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范围,特别强调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解释(二)》对劳动权益的保护突出体现在关于劳动争议的诉权保护期间上。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是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成了劳动者的诉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也是一个争论很久的司法实践难点。《解释(二)》则规
    2023-06-14
    31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能否由劳动局解决
    1、劳动争议能由劳动局解决吗?现在没有劳动局,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级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应当持充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案例(2),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纠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之间的纠纷,帮工、学徒工(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遇到劳资纠纷但不知道如何解决,您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2023-05-07
    5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确立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自愿原则;民主说服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其他。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工伤赔偿承诺书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的书写格式:工伤赔偿协议书首先要写明双方公司个人的基本资料、受伤员工于何年何月何日在工作期间发生受伤事故等关于此次事故的相关情况,最后,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履行。工伤赔偿协议书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必须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受胁迫或者威胁。二、工伤调解协议书怎么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
    2023-03-06
    167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
    一、调解申请是指企业劳动争议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阶段。双方均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方可受理并行使调解权。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经审查决定受理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也可以由一方提出,但必须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时经双方同意,主要审查三项内容: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争议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争议案件是否在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内审查后,调解委员会可以做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三、调解委员会在调查完案件后,首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及其对调解申请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与争议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查阅并阅读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争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集体
    2023-05-07
    226人看过
  • 应该怎样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通过下列程序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仲裁解决。双方不愿或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解决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的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即时发生法律效力。一、劳动关系工伤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伤纠纷,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
    2023-03-21
    321人看过
  • 恐吓不能解决劳动争议
    刘某去年大学毕业后,经过半年的奔波,好不容易于今年1月份通过招聘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建筑公司作材料预算员。面试时,刘某向公司人力主管表达了自己的求职报酬愿望是月工资3500元,等到正式上班后,经请示公司领导,人力主管与刘某达成的意向是刘某的月工资为3000元,刘某同意了,并在工资确认单上签了字。但自2月份上班以来,该公司发给刘某的月工资一直是2400元,刘某便找到公司领导要求按双方确认的工资基数发放工资,公司领导先是推托说等等再说,后来干脆答复刘某工资就这么多,爱干不干。刘某忍无可忍,于今年6月底,以公司不按约定支付工资,迫使自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辞了职,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补发自己的工资差额,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仲裁委立案后审理期间,一天,刘某找到办案人员要求撤诉。在仲裁员的一再询问下,刘某道出了自己撤诉的原由:原来,在刘某起诉后,该公司找了几个社会闲散人
    2023-04-25
    10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的要点须知
    1、协商是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所谓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法律的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调解或者仲裁。2、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就是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不能越过30天。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什么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
    2023-03-26
    3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的最佳实践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下: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4、法院审判程序。当
    2023-07-08
    4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不能解决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无法协商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向调停组织申请调停的调停,无法调停或达成调停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29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认为不符合通知申请人的受理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说明理由。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2.及时处理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
    2023-08-05
    22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2、及时处理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劳动争议的解决有什么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
    2023-07-24
    159人看过
  • 沈阳出台劳动争议调解条例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公布《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迈入了法制化轨道。近年来,沈阳劳动争议数量不断上升,以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不断增长。据介绍,2014年至2015年,沈阳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年均2000余件。在调解过程中,也存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空壳化、区域调解组织各自为政效率低下、调解协议执行乏力等问题,为此,沈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部门推动了这一《条例》的出台,为劳动争议调解强筋健骨。《条例》分为6章39条,包括条例适用范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发生的争议,可依《条例》调解。针对劳动争议调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条例》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解决调解组织空壳化,《条例》明
    2023-04-25
    21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同之处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除此之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纠纷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如何解决争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怎么解决劳动争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调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
    •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纠纷,最常用的解决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一)到哪里仲裁 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
    •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怎么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具体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7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延伸】问:如何组建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答:可以在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