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印书不出版不卖的,那么不违法。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在审核许可后,需要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此时才可以出版。没有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的,那么不可以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怎样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自印书籍违法吗
一、自印书籍违法吗
1、自印书籍违法。没有书籍印刷权,只有拿到出版许可证才可以出版。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违法行为分为哪四类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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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可以出版、出售不违法的书籍?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4此举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对于这类非正式的出版刊物,在适当情况下可作为交流、赏赐及个人珍藏之用,但请确保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出版或进行商业贩售。若将私人印制书籍用于出版贩售,则属非法行为,当事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私人印制书籍不予出版且不进行销售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出版部门严格审查批准,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后方可出版。因此,在未满足上述规定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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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版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0个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情形: 1、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 3、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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