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所获取的任何相关财产都应归类为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内的财产可以分为两大类别:
一种是实际的实物财产;
另一种则是与财产有关的权利。
下面我们将对这些相关概念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1)经过破产企业债务人清偿及财产持有人交还后取得的财产。
当一家企业向债权人交付财产时,作为等价交换,法院可将此视为一种清偿行为,同时这种行为也意味着该笔财产已经依法归属于债务人。
(2)根据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通过继续履行从而获得的财产。
鉴于此类合同属于双务性契约,因此在破产财产接受给付的同时,相应的义务也需得到履行。
(3)来自于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面临基于财产权利的收益问题。
例如,企业投资属于公司所有的股票、债券,在证券市场上的收益便属于这一分类。
(4)来自于破产财产产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难理解,比如我们常见的房屋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股票红利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出其账面净值的溢出部分等等。
(5)破产程序期间,对于继续经营的企业而言,其所获的营业收益也是归入债务人财产范畴之内的。
其次,当破产案件正式受理之时,债务人所有且正在经营的全部财产将会被视为债务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我们主要涉及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自有的财产。
这里提到的企业自有的财产,实际上就是指该公司所拥有并进行管理控制的全部资产。
这类资产不仅涵盖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金,同样也包含它所掌控的非国有资产。
(2)针对已设定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
这些财产属于担保物的范畴,其仍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范围。
如果担保物出现损耗或者报废,那么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替代品就会被视为优先权的财产。
《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婚内个人财产的范围和界限应该如何界定?
156人看过
-
如何应对债务人转移财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386人看过
-
审判实务中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是如何的
185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一样吗,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240人看过
-
遗产的范围和内容如何界定?
78人看过
-
2024年破产法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52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时点是破产宣告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之前称之为债务人财产。因此确定债务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时点是破产申请受理之时,而非破产宣告之时。 《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
债权债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3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转让所得。 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范围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四、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五、夫妻共同债务: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首先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清偿,不足清偿的双方协商,
-
如何界定破产企业破产财产范围?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27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相关内容如下: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即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享有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被授予经营管理权的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通过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本身属法人
-
破产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破产财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破产财产,除了没有担保的财产外,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企业在法院宣告其破产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 2、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追讨回来的债权等。 3、依法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破产企业与他人共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主权等财产,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分割后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