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国有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50:37 66 人看过

一般而言,当以国有资产投资入股或折成股份时,国家就是股东;当法人认购股份时,该法人就是股东;当居民个人认购股份时,该个人就是股东。

1992年,在国家体改委和其他几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几个股份制试点文件中,都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1992年联合发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就如此规定;同时还规定,国有股股权有偿转让给非国有经济成份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政府审批。其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一步将国家股分为三部分:一是现有国有企业整体改组为股份制试点企业时,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二是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向新设股份制试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三是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机构向新设股份制试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

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1994年联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股份制试点企业)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含现有已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用国家依法授予其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公司(股份制试点企业)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合称国有股。同时规定,要保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绝对控股是指国有股持股比例高于50%;相对控股是指国有股持股比例高于30%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国家对股份公司具有控制性影响。因此,在改革之初,国有股在公司资本中的比例过大,一般在70%左右,而且不能流通。直到2001年,上市公司中国家股比例还占46.2%,境内法人股(主要成分为国有法人股)占12.7%。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性质均属于国家所有,统称为国有资产股(简称国有股)。1994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根据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国有股划分为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区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目的在于明确所有权的具体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以便对国有股权进行有效管理,是国有股权管理的内部事务。对于公司本身以及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管理而言,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与其他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国家股股东和国有法人股股东与公司其他性质或身份的股东一律平等。因而,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本身并不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类别股份。

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持股单位不同。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国有法人股的持股单位为向公司投资的国有法人单位。二是股权管理方式不同。首先,对两者的股利收入的管理不同:国家股的股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收缴,依法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国有法人股股利由国有法人单位收取并依法使用。其次,对两者股权转让的管理不同,政府对国家股的转让审批更为严格。

应当指出,《公司法》第4条“公司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模糊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有股权利之间的差异。依据公司法人的基本原则,投资者的资产一旦投入公司,其资产就形成了公司财产的一部分,投资者就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就不能再独立直接占用和支配这部分实物财产,而转为对其出资或股份公司拥有股权,由股东出资所形成的公司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因此,公司财产中不能再分割出国有资产或非国有资产,否则公司财产独立无法实现,公司独立人格无从谈起,国家(国有出资人)对公司出资享有的是国有股权利。要使公司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必须承认公司财产所有权。国家或者国有出资人享有的是包括受益权、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股权,而不是直接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否则,国家对公司的投资如果还属于所有权,国家对国有股还可以直接支配,那么从理论逻辑上说,我国的所有国有企业和国家持股的公司都应当属于关联企业,国有企业和具有国有股的公司就失去了法人独立地位,任何一家国有企业或具有国有股的公司出了问题负了债,都应当最终由国家承担责任,这将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股管理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国有股的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国有股的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2、股东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4、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依法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一、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按照什么规定处理?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2、可以向股东大
    2023-06-22
    425人看过
  • 国有股东全称和国家股东有何关系?
    国有股东亦称国家股东。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在股份制企业中为股权的体现者。国家股东一般是由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派出的代表来承担。在中国,这些代表一般都参加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或担任董事长、经理。国家股东的权利有:在持有普通股的企业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按股份分配盈利;在公司经营失败而宣告歇业或破产时分得剩余财产;通过自己在企业中的代表对企业经营进行必要的调节、指导、检查,促进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在持有优先股的企业中,国家股东有优先获得固定股息的权利。国家股东的责任有:当企业破产时,国家对公司债务要负有限责任;安排国有股份股利收益资金的使用,以使国家股份在股份制企业中的增殖;维护企业内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一、国有股东和普通的股东是一样的吗?不一样。国有股东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来源于其背后主体性质与地位的不一般。正因这种特殊性,国家股东主要存在于那些不一般
    2023-06-20
    102人看过
  •  国有股股东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股东具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此外,股东还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依法持有公司股票,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等。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股东具有以下权利: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4、委派股东代
    2023-09-05
    132人看过
  • 国有股权转让新看点
    国有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收购,重组,集团国有股权转让新看点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这两个毫不动摇,无疑为民营经济在新阶段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条件。而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中,又有多家公司公布了国有股权转让的公告。纵观这些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过程,我们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重组进程明显加快今年8月20日,方向光电(000757)的一则有关国有股转让获财政部批准的公告,标志着国有股重组揭开了新的序幕。据初步统计,从8月20日至今,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已有上海港机(600732)、宁城老窖(600159)、金宇集团(600201)等50余家公司发布了有关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的公告。种种迹象表明,随着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国退民进的国企改革方向,证券市场正在与时俱进地掀起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新一轮热潮。(
    2023-06-09
    348人看过
  • 国有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
    国有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制定转让计划或转让方案,申请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由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转移清单。一、吸收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程序1、参与合并的国有企业在合并前各自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其中涉及有关财务事项的,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2、合并的报告经批准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谈判,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商谈合并的有关事宜。3、经批准被合并的国有企业,应对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在此基础上,被合并国有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连同财产清册一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4、被合并国有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估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5、被合并国有企
    2023-06-24
    108人看过
  • 国有参股公司有没有股东会
    有股东会,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Meeting)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一、股东会的召开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
    2023-02-26
    36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的通知?国资企发〔1997〕3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体改委(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国有资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的行为,维护国有股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告我们。附件:1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的行为,明确国有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公司法》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范意见。第二条
    2023-06-09
    271人看过
  • 国资委酝酿国有股权转让新规
    1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尽快出台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相关办法,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体系。他还指出,从今年起必须加大央企重组力度。李荣融说,将继续研究起草股权多元化背景下的产权界定与管理办法、境外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等,形成以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为重点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信息手段实现对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产权管理工作的动态监测。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力度,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此外,今年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展收益收缴。适时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组织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预算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于中央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调整。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中央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有进有
    2023-06-09
    64人看过
  • 国有股权和国家法人股的托管是什么意思
    1、国家股的托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当国家股股权的行使主体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家股的托管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作出决定即可,当国家股股权的行使主体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国家股的托管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2、国家法人股的托管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其它单位持有的股份。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国有企业所行使的股权的所有者是国家,即国有法人股的真正股东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家所有权的行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即国家的行为。而国有企业只是由国家委托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因此在国有法人股这个问题上,国
    2023-04-16
    232人看过
  • 国有企业属于国有控股吗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对于企业由三方合资,其中两家为国有企业,国家资本之和超过50%的,在填报'国有经济控股'时,国家资本不能按两家之和来计算,应按企业的实际控股或控制情况来填报。一、绝对控股的控股比例最低是多少?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就可以达到绝对控股。控股权是控制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营业方针等,简单说控制了董事会。控股权有相对控股权和绝对控
    2023-06-21
    458人看过
  • 国有企业是否为国有控股?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对于企业由三方合资,其中两家为国有企业,国家资本之和超过50%的,在填报'国有经济控股'时,国家资本不能按两家之和来计算,应按企业的实际控股或控制情况来填报。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67号)第十七条规定: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
    2023-07-19
    487人看过
  • 论国有股权公权力的性质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通过国有产权与公司产权的分离,国有产权实现了其在国有企业中的民事转化,即股权。然而,虽然公司法人是市场经济中的民事主体,国有股权具有一般形式上的民事权利特征,但在本质上,国有股权仍然属于国家公权力的范畴。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关于国有财产来源的公法基础(法律基础论)主流理论是“公法上的一切权利都是公权,私法上的一切权利都是私权”(郑×波,1979)。换言之,要界定一项权利是公法上的权力还是私法上的权利,首要标准是权利产生的直接依据的法律性质。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国有财产是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取得的,它不同于私有财产,然后作为政治过程的结果在宪法中得到确认。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剥夺者”理论,无产阶级将利用其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无产阶级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无产阶级被组织进统治阶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通过接管国
    2023-05-07
    280人看过
  • 国有股权管理办事指南
    一、国有股权管理审批的内容(一)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公司和发行股票;(二)股权发生变动:(1)配股:配股,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2)转让或股权划转: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生转让、划转;(3)上市公司国有股回购、变现筹资、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4)国有股担保: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二、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划分(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1、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B股、H股)、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3、地方股东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4、地方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
    2023-06-12
    188人看过
  • 国有股权如何执行拍卖
    一、国有股权如何执行拍卖1、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2、出资人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3、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4、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5、信息披露、征集受
    2023-05-06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国有股权转让,没有股权转让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的解答是: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
    • 国有法人股股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程序取得的股份,被称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 什么是国有股股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新股东入股需要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要做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关于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5)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注意:如果是减少注册资本,则程序比较复杂);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
    • 2022年国有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大家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知识或许还有所了解,关于国有股权转让大多数人应该都是毫无了解。只要是进行股权的转让,就会有相对应的转让条件和流程,并且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那么国有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伟民律师解析。 一、国有股权转让条件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
    • 公司股权怎么转让给国有股东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这里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的问题。如果国有公司想收购自然人股东的股份,首先要和该股东协商,自然人股东在是否转让股份的问题上有决定权,在确定转让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如果国有公司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股份转让问题上达成一致,但价格有分歧,可以对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评估、作价,根据评估价格转让。 刘律师提示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程序性强,要求操作严谨,做好有专业律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