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行为:房产盗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8:43:52 221 人看过

如果房产是被盗窃的,那么买卖的过户行为是无效的,原房产所有人有权要求返还房屋。被卖掉的房子,如果收购人员的收购价格明显偏低,那么收购人员可以认为知臧购赃,也会涉及犯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自己家的安置房被他人偷偷卖了该怎么办

自己家的安置房被他人偷偷卖了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盗窃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
    一、盗窃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盗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调整的范围,不当得利是民法典调整的范围。盗窃罪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二、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是否构成侵占罪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数额较大,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三、不当得利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24
    85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不当得利和盗窃罪
    一、如何判断不当得利和盗窃罪不当得利系指行为人在无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获得了原本不应当属于自己的利益,并且这种利益的获取给他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其判定基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身并无取得该项利益的权利;其次,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伤害他人权益的意图。譬如,拾获他人遗失物品后占为己有的行为,倘若未能及时寻找失主或将物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至于盗窃罪,它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在对盗窃罪进行判定时,主要关注的是行为的非法性、秘密性以及行为人的占有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2024-07-22
    235人看过
  • 不当得利花掉了会盗窃罪吗
    关于不当得利导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事件,通常并不能被认定为盗窃犯罪。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或权利基础的前提下,获取了超出本分之外的经济利益,由此给他人带来了实际的物质损失。然而,盗窃犯罪则特指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之心,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公私财物,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境中,行为人最初获得财物的动机并非出于盗窃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但是,若行为人在明确知晓自己所获之财属于不当得利之后,仍然拒绝归还,且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2024-08-05
    450人看过
  • 盗窃构成不当得利该怎么操作?
    一、盗窃构成不当得利该怎么操作?专业分析: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盗窃构成不当得利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2024-01-04
    318人看过
  • 恶意不当得利行为是什么行为
    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的表现包括有:自始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给付目的不达等;而对于非给付的不当得利情形,则具有基于受益人的行为;基于受损者行为;基于第三人行为;基于法律规定等表现。一、男方退彩礼不领怎么办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二、什么样的欠条不能起诉(1)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书写的欠条无效;(2)在欠条中对于欠款的意思表示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欠条;(4)欠条中的内容违法,也就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条,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欠条,例
    2023-03-10
    262人看过
  • 顺手牵羊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
    顺手牵羊是盗窃。顺手牵羊的行为体现了行为人趁人不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而盗窃罪就是以秘密的方法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顺手牵羊就是盗窃。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哪些?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以下这些:(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
    2023-06-23
    181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盗窃罪区别是什么?
    不当得利与盗窃罪区别在于构成要件是不同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到利益,一方受到损失,受利益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比如:甲去银行取款,点钞票的点错了,多给了一万块,那么这个一万块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盗窃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3、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入室抢劫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本罪侵
    2023-06-26
    342人看过
  • 代为履行是不当得利吗
    代为履行并不是不当得利,代为履行是一种债权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如下:(一)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二)合而当事人的
    2023-06-14
    500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因此,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通过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引起不当得利的后果。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需要根据物品的价值而定,贵重物品捡到不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若数额较大,又拒不交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7-11
    272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什么行为以及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一、不当得利属于什么行为不当得利,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就看主观是否是认知的故意。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二、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2.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三、不当得利可以找律师吗不当得利可以找律师的。因为在起诉和开庭审理的时候,可以委托律
    2023-05-03
    255人看过
  • 不当得利行为涉嫌利害关系纠纷
    不当得利纠纷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处理: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受益人受益时知情的,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不知情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一、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有什么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如下: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确认为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行为;2、性质,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3、获得不当得利不是因为受益人针对受害人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因此,受益人与受害人形成债务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
    2023-06-25
    23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一、不当得利属于什么法律行为不当得利属于的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1.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2.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3.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三、被起诉不当得利有什么办法应对这要看具体情况,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情节严重,有钱拒不还钱的,有可能要拘留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要判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对被执
    2023-08-14
    37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不当得利的行为地的确定根据不当得利行为的发生地确定。不当得利行为的发生地即为不当得利的行为地。一、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二、不当得利诉讼条件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1、一方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2、他方受损失。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具
    2023-06-23
    384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物权行为无因性
    不当得利制度是民法理论上一项看似无关紧要实则值得仔细品味的制度,它源于罗马法的返还请求之诉,成长壮大于德国民法。不当得利,指的是无法律上的原因受有利益,导致他人受有损害的事实。物权行为无因性,指的是物权变动直接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独立的物权意思,不直接地受债权意思的制约。在德国法上,不当得利制度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存在密切的联系。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是取得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对于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判断是个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径直理解就会引出关于不当得利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悖论。一、从一个悖论开始--不当得利以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背景有些学者曾提出一个关于不当得利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悖论,这种理论认为就物权变动的无因性来看,既然物权的变动公示于物权合意之上,那么其理应只与物权合意同命运,如果债权合意存在瑕疵,且该瑕疵不影响物权合意的话,那么物权变动的后果应当也是无瑕疵的,即不应
    2023-06-08
    44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和盗窃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立案标准: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
    • 盗窃触犯了不当得利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3
      盗窃的行为在民法上一般构成不当得利,并且行为人如果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秩序或者涉嫌犯罪的,有关司法机关还可以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 盗窃罪是不是构成不当得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4
      盗窃不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此,不当得利的具体特征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
    • 盗窃现金不当得利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
    • 盗窃罪和不当得利这件事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根据有三:师盗窃罪和不当得利这件事情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