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9:00:48 220 人看过

一、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二、污染环境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区分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

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三、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环境行政处罚与污染环境犯罪区别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与污染环境犯罪的区别为处罚标准不同,环境行政处罚是进行行政处罚,而污染环境犯罪有可能会被量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行政处罚规定有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机关管辖;(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
    2023-03-28
    24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
    2023-04-03
    328人看过
  • 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标准
    一、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标准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标准如下: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二、污染环境罪如何量刑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
    2023-06-15
    495人看过
  • 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行为有什么呢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有以下行为的则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3、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4、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5、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2023-02-21
    259人看过
  • 江苏严查污染环境犯罪
    江苏严查污染环境犯罪,2011年至2015年4月,江苏省扬州、泰州等地的6家企业将8300多吨废酸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处置、运输。张某和他人通过私设的暗管非法排放至盐城市大丰区、泰州兴化市等城市内河中。经鉴定,上述被排放的废酸均为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费用合计达8000多万元。经指定管辖,日前,江苏东台市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等13人和涉案企业提起公诉。这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最近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统计显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2年仅有2件,而2013年至2016年4月,共起诉228件612人,其间每年上升幅度都超过100%。这和法律的修改完善有关,也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密不可分。江苏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吕梅说。据悉,201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单独或联合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出台了办
    2023-04-25
    479人看过
  • 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昨日,省政府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协调会,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许某某在会上作了讲话。许某某说,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解决环境管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树立环境法制权威、保障环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一要认真总结两法衔接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切实把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口号落到实处。二要增强准确把握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标准的能力。三要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机制。四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形成全方位行政执法的联动响应机制。五要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监督,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全过程纳入法律监督范畴。
    2023-04-24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3
      有观点认为,《解释》第1条前5项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5种行为,而后9项则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9种结果。此种解释方式将行为犯与结果犯规定在同一个罪名之下,表现出了一定的糅合性。 也有观点认为,本罪是结果犯,主要理由为:第一,本罪是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发展而来,后者是结果犯,故本罪也应当为结果犯。第二,本罪的罪过形态包含过失,而过失只处罚结果犯。第三,根据《解释》规定,第1条中后9项事实上都要
    • 污染环境罪中的行为犯与结果犯、数罪并罚的区别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有观点认为,《解释》第1条前5项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5种行为,而后9项则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9种结果。此种解释方式将行为犯与结果犯规定在同一个罪名之下,表现出了一定的糅合性。也有观点认为,本罪是结果犯,主要理由为:第一,本罪是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发展而来,后者是结果犯,故本罪也应当为结果犯。第二,本罪的罪过形态包含过失,而过失只处罚结果犯。第三,根据《解释》规定,第1条中后9项事实上都要求
    • 是不是污染环境就是犯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30
      污染环境构成犯罪,是否一定会坐牢?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有没有可能不去坐牢?请看下文
    • 污染环境罪缓刑是指什么,犯污染环境罪是不是要经过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缓刑污染环境罪的要件: 一、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情节较轻; 三、有悔罪表现; 四、无再犯罪危险; 五、宣布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 哪些污染环境行为会构成犯罪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