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
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
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
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
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
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
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
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
一、交强险理赔时间是多久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应从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为被保险人与第三人达成的赔偿协议生效之日或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而不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在具体赔偿数额确定之前,被保险人事实上无法向保险人行使保险赔偿请求权。
二、代位诉讼的限制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即使不尽如意,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
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
5、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
行使债权代位权是否有时间限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290人看过
-
2024行使代位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358人看过
-
行使代位追偿权有哪些条件,代位追偿时效规定是什么
392人看过
-
法律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405人看过
-
代位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76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的规定:法律视角
185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行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31保险代位权的条件如下: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 (2)实质性条件,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3)金额条件,代位求偿权的金额限于支付的保险金额。
-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4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的债权亦同。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 5、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为性,必须是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保险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有哪些特点?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实质条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3)额度条件,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
法律规定怎么行使行使代位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代位权中抗辩权行使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2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为: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