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体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43:19 302 人看过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

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范围也有裁决权。

三、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首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其次,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法院负有执行职责。这体现了法院对仲裁的支持。第三,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的文件。根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规定,为了使裁决能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胜诉的一方应在申请时提交:仲裁裁决的正本或正式副本;仲裁协议的正本或正式副本。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是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范围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的协议效力是怎样进行表现的
    (一)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该争议起诉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停止诉讼,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二)对法院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三)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同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又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仲裁庭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而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争议无权仲裁。
    2023-06-12
    324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哪些情况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
    2023-06-03
    105人看过
  • 股东之间申请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出现异议的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与当事人诉讼权的处理有关,其效力与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有关,因此仲裁协议的异议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第2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于仲裁法
    2023-08-18
    3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具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仲裁多长时间出结果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天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
    2024-01-27
    283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仲裁协议或条款的法律效力的规定
    由于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选择仲裁员,而且在《纽约公约》生效后,仲裁裁决具有更强的可执行性,涉外仲裁裁决相较于法院判决而言更容易得到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等优势,涉外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商人所了解和接受,许多涉外商事活动的当事人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而不是法院,已成为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纽约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均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约定将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民间救济方式,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支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和《仲裁法》第五条规定,一旦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法院便不得再受理协议中所约定的纠纷,除非上述仲裁协议或条款被认定无效。一、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6-26
    214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力——论合同转让后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2)
    三、非合意转让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债权让与产生纠纷的另一种情况是受让人提请仲裁而债务人要求诉讼。由于债权让与仅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成立与生效,因而无法通过双方在合同转让时或发生纠纷时的意思表示来推断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仲裁合意。受让人能否依据合同中的条款提起仲裁是决定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的基础,此时需要从仲裁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仲裁协议独立原则,以及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分析来探讨仲裁条款是否自动转让。并且,这种分析对债权让与的其他情形,乃至合同概括转让和债务承担也同样适用。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上文分析,在债权转让的某些情况下难以推定当事人的合意,这是否违背了仲裁的两大原则之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是否在有关当事人明确接受的情况下才能转让?受让人或非转让方的通知能否使仲裁条款继续约束债务人?债务承担之所以须经债权人同意,乃是因为债的关系
    2023-06-06
    405人看过
  • 仲裁协议法律约束力怎样规定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即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包括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法院的约束力和对仲裁机构的约束力。1.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2.对法院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各
    2023-05-01
    4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协议在仲裁后法律效力的评估
    本文介绍了仲裁协议的基本概念和作用。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给由非司法机关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到该裁决的约束的制度。仲裁庭的裁决通常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与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之一。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变更。根据仲裁协议,交通事故争议被提交给由非司法机关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到该裁决的约束。这一制度通常是当事人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进行裁决,而非司法机关的仲裁员进行裁决。仲裁活动与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之一。仲裁的有效性,一般来说,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变更。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探讨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探讨是仲裁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根据《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条件。同时,《仲裁法》第17条规定,仲
    2023-11-26
    23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形下仲裁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2023-07-11
    258人看过
  • 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仲裁协议如何仲裁
    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包括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五种情形。仲裁的基本程序为受理、组庭、开庭审理、裁决四大步骤。一、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仲裁协议如何仲裁仲裁协议仲裁可以按照下列流程进行:1.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
    2022-06-29
    214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内容及其效力
    仲裁协议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意思表示。按其外在形态和订立时间可以分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独立的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的内容按照仲裁法规定,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协议有明确的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内容。该仲裁的意愿确定无误,如果协议写发生争议既可申请仲裁,也可提起诉讼则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事项。指双方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内容。为便于争议全部彻底解决。仲裁事项应该尽可能宽泛,具有包容性,如写因合同引起和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仲裁事项过窄(如合同部分纠纷),可能使同一案件须通过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审理,增加了诉累和扯皮。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于新组建仲裁机构一律为地名加仲裁委员会字样,因此,当事人签订仲裁机构名称时,一定将名称写准确,不要随意添、减字,变更名称。如将名称写成北
    2023-06-06
    398人看过
  • 探讨仲裁裁决效力体现的方方面面
    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2、其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相同的方面表现在:(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4)
    2023-07-05
    284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及于谁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及于谁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二、仲裁协议特征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
    2022-01-12
    402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管辖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管辖及程序要求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仲裁机构的管辖。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决定权并赋予仲裁机构在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的情况下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终局决定权:一方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8」27号中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解释》再次明确了法释「1998」27号的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2023-06-06
    33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的范围通常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等。 在合同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在财产权益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各种财产权益争议,如知识产权纠纷、保险索赔等。 在劳动争议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劳... 更多>

    #仲裁范围
    相关咨询
    • 2022年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果当事人自愿依法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可以予以受理。
    • 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
    •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
    • 仲裁法律上的效力具体体现在哪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1
      一般来说,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和法院的约束力三个方面.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有效性的主要表现。第一,仲裁协议约定的具体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对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面撤销。第二,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协议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变更。第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也有附属义务,即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变更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
    •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