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无效合同的责任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5:22:26 314 人看过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和集体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

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需要根据具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合同,主张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合同无效,主体为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主张合同无效的主张为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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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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